近日,我市出台了《無錫市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實施細則》《關於調整市區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及《關於調整2019年度市區被征地農民政府保養金標準的通知》,其中,市區居民基礎養老金從450元/人·月調整到500元/人·月,月增加50元,市區約7萬居民受益。
利好消息還不止是標準上調,今年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與往年相比有以下不同哦,一起來看看吧~
一 實行時間有所調整
此次居民基礎養老金的調整從2019年1月1日起實行,因此,在待遇調整後,我市還將對市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進行補發。
二 增加高齡人員傾斜政策
此次調整,對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滿65周歲的高齡人員進行適當傾斜,從2019年1月1日起增發相應的養老金,具體詳見下表:
三 取消外地戶籍遷入人員的待遇限制
依據《無錫市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規定,取消了「本市市區戶籍年限不滿6年,發放50%基礎養老金」的規定,對於戶籍遷入我市市區不滿6年的,從2019年9月1日起發放100%的基礎養老金,該項政策將惠及我市市區497名居民。
四 調整繳費檔次及政府補貼標準
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作為兜底性的養老保障政策,養老待遇水平不僅取決於政府對居民基礎養老金的提高,還與領取待遇前個人的繳費標準掛鉤。為了進一步提高我市市區城鄉參保人員的待遇水平,按照「多繳多得」原則,將原有的8個繳費檔次縮減至4個,同時,進一步加大政府補貼力度。具體如下:
五 切實減輕困難群體負擔
在調整繳費檔次時,我市保留了最低檔次繳費標準500元/人·月,但僅面向低保、重殘等繳費困難人員。
那被征地農民政府保養金
如何調整呢?
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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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無錫市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及《無錫市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對列入原政府保養範圍內的被征地農民,由原全額發放的基礎養老金和征地補償性養老金,調整為按月享受政府保養金。具體標準如下:
從2019年1月1日起,女50周歲以上、男60周歲以上的,為每人每月980元;女40周歲以上未滿50周歲、男50周歲以上未滿60周歲的,為每人每月870元。
同時,對2018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人員增發傾斜性保養金,具體標準同我市市區居民基礎養老金高齡傾斜標準。
來源:無錫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