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怎麼判斷感情是否破裂

2019-12-18     靈壽普法

來源:找法網

 夫妻感情破裂時法院判決的離婚的依據之一,雙方因感情不和向法院起訴離婚首先要向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然後就是看法院是否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那麼法院怎麼判斷感情是否破裂?閱讀完以下找法網小編為您整理的內容,一定會對您有所幫助的。

  一、法院怎麼判斷感情是否破裂

  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根據是我國司法實踐總結的經驗,從事實上主要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1、離婚訴訟中夫妻雙方的婚姻基礎:婚姻基礎,就是看婚姻關係建立時未婚男女雙方的感情真實狀況。應該從雙方結合的方式、戀愛時間的長短、結婚的動機和目的等反映出來。

  2、看婚後感情:婚後感情是指男女結婚以後的相互忠實、敬重、喜愛之情。

  3、看離婚原因:實踐中,離婚的原因非常複雜,有的是單一的,有的是複雜的原因;有思想意識和道德品質問題,也有實際生活問題.在查找離婚原因的時候,要去偽存真,找到離婚的真實原因,只有這樣,才能了解和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

  4、看離婚時夫妻關係的現狀:看夫妻關係的現狀主要有兩個方面,一個是精神層面,夫妻雙方在思想意識方面還有沒有家庭概念,另外一個則是物質層面,夫妻雙方是否還一起生活,一方的收入是否還拿來用於家庭日常生活開支。

  5、離婚訴訟過程中看有無和好的可能:有無和好的可能,是指夫妻雙方還有沒有爭取夫妻和好的意願,並為夫妻關係和好創造條件。

  二、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當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如何申請離婚

  離婚的方式有二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程序:當事人自願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訴訟離婚程序:尚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兩年(原《意見》規定為三年,與現行婚姻法衝突),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一方與他人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2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符合婚姻法第32條第2款規定「應准予離婚」情形的,不應當因當事人有過錯而判決不准離婚。)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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