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
依法對被告人任愛軍等24人
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一案公開開庭進行宣判
審理查明
被告人任愛軍出獄前積極籠絡其他服刑人員,出獄後迅速糾集、拉攏被告人張帥、王毅、張貴保等多人,以親友、獄友等為紐帶,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經濟利益,樹立強勢地位,逐步形成了以任愛軍為組織、領導者,被告人張帥、王毅、張貴保、王旭峰為骨幹成員,被告人梁通虎、張天舒、任曉浩、趙登才、代會、秦甲、李晉晶、馮祺翔為積極參加者,被告人劉海軍、樊芳召、寧大偉、劉津太、王瑞軍、譚俊、王連喜為一般參加者的新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被告人任愛軍利用組織勢力和影響力,通過強迫交易使他人借給其2673萬元,還向他人借用大量房產和十餘輛高檔汽車,長期不還;以其實際控制的多個公司參與經營鐵礦等項目,積累了一定經濟實力。該黑社會性質組織採用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在公共場所聚眾滋事,插手民間糾紛,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隨意毆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多人,欺壓、殘害群眾,在太原市形成重大影響。
依法裁判
被告人任愛軍
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
與先前所判刑罰數罪併罰
決定執行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對其他被告人
根據所犯罪行分別判處
有期徒刑十五年到二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
任愛軍就是外界廣泛關注的「小四毛」
他曾兩次入獄 七次被減刑
他出獄後
繼續尋釁滋事參與組織社會團體活動
被部分網友描述為
「山西監獄空投黑社會老大」
據山西高院消息
任愛軍在1994年因犯流氓罪
故意傷害罪、搶劫罪被判6年
在太原一監服刑期間
於1996年以「重大立功」為由
被減刑2年6個月 同年9月釋放
2003年4月
2003年4月28日,山西省高院判處任愛軍無期徒刑,判決下達後 ,任愛軍先後在山西省汾陽監獄、晉中監獄、臨汾監獄服刑,2011年3月16日調入山西省曲沃監獄服刑。
2011年3月11日
2011年3月17日,任愛軍檢舉臨汾監獄服刑人員郭井林有漏罪,涉嫌夥同范海江、龐爾平在河北省張北縣製造一起搶劫殺人案。
2012年11月23日
2012年11月23日,曲沃監獄以任愛軍有重大立功表現為由,向臨汾市中院提請減刑,建議減刑兩年6個月。
而監獄減刑卷宗顯示:因犯盜竊罪於2003年12月2日入臨汾監獄服刑的罪犯郭井林,早在2004年1月已向臨汾監獄交代過,其曾夥同龐爾平、范海江一起於2000年冬天在河北省張北縣搶劫殺害一名出租司機。
邢銳擔任那次任愛軍重大立功減刑案審判長。在審理期間,他收了任愛軍託人賄賂的人民幣50000元及5條軟中華香煙。
為突破檢察機關「同意減刑兩年六個月」的同步監督意見,邢銳在明知任愛軍已被判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且明知財產刑應當由第一審法院即太原市中院負責執行的情況下,仍以任愛軍向臨汾市中院繳納30萬罰金,具有認罪悔罪表現為由,決定對任愛軍予以減刑三年。
2013年1月9日
2013年1月9日,任愛軍被減刑三年。裁定書下達後,邢銳再次收受任愛軍託人賄賂的人民幣10000元和5條軟中華香煙。
2013年6月,任愛軍被減刑釋放。
2018年2月13日
2018年2月13日,山西省公安廳通報,以「小四毛」任愛軍為首的涉黑團伙被再次成功打掉。
2018年9月1日
2018年9月1日,刑罰執行機關向法院提交了關於罪犯任愛軍服刑期間違規違紀的相關證據,山西高院、臨汾中院、太原中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撤銷對任愛軍犯罪服刑期間的違規違法減刑,恢復執行無期徒刑。
2018年9月13日
2018年9月13日,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13日向任愛軍送達了依法糾正對其違規違法減刑的《刑事裁定書》。
編輯 | 周芳芳(實習)
監審 | 梁 艷
資料 | 山西高院
綜合整理 | 山西公共頻道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UWHAeG8BMH2_cNUgGoR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