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項專項附加扣除的享受條件、扣除標準、扣除方式、扣除時間……

2021-03-12     會計網

原標題:六項專項附加扣除的享受條件、扣除標準、扣除方式、扣除時間……

新個人所得稅法和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自2019年起施行至今,已有不少納稅人享受到了實實在在的稅收紅利!

本期我們再次梳理專項附加扣除的享受條件、扣除標準、扣除方式、扣除時間,還沒享受過的朋友們快來瞧一瞧是否符合扣除條件,已經享受過的朋友們也來看一看有沒有需要補充享受或更改的項目!

重要提示:在2020年度發生的且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可在年度彙算期間辦理扣除或補充扣除!尤其是預繳環節不能扣除、需要在年度彙算時申報扣除的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01

子女教育

享受條件:子女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扣除標準:子女教育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扣除方式:可以選擇由父母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照每月500元的標準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扣除時間:學前教育階段,為子女年滿3周歲當月至小學入學前一月。學歷教育,為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全日制學歷教育結束的當月。

02

繼續教育

享受條件: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

扣除標準: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扣除方式:個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符合規定扣除條件的,可以選擇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選擇由本人扣除。

扣除時間: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結束的當月,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為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

03

大病醫療

享受條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

扣除標準: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扣除方式: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扣除時間:為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醫藥費用實際支出的當年。

04

住房貸款利息

享受條件: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扣除標準: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扣除方式: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扣除時間:貸款合同約定開始還款的當月至貸款全部歸還或貸款合同終止的當月,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0個月。

05

住房租金

享受條件: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扣除標準:(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扣除方式: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扣除時間:租賃合同(協議)約定的房屋租賃期開始的當月至租賃期結束的當月。提前終止合同(協議)的,以實際租賃期限為準。

06

贍養老人

享受條件: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扣除標準:(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扣除方式: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扣除時間:為被贍養人年滿60周歲的當月至贍養義務終止的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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