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醉駕報廢車 多種違法受處罰

2019-12-09     運城新聞網

運城晚報訊 近日,一男子無證醉駕報廢車,被稷山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該大隊翟店中隊民警在轄區育英街與大佛路交會口執勤時,一輛車牌號為魯D5XXX9的黑色小型轎車在駛近臨時檢查點時,欲掉頭駛離,被民警當場攔停。

檢查中,民警發現駕駛人梁某言語吞吐、滿身酒氣,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為121.7mg/100m1,涉嫌醉酒駕駛。隨後,民警將其帶至該縣人民醫院進行抽血取樣。梁某的血檢結果為103.8mg/100m1,達到醉酒駕駛標準。

進一步檢查時,民警還發現梁某存在無證駕駛,且梁某駕駛的機動車已達報廢標準,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法律法規,民警對梁某無證駕駛報廢車的違法行為,給予合併罰款3000元的處罰。梁某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李東興)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UGCo6m4BMH2_cNUgcX0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