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小伙想靠口罩掙個差價,不料反被「套路」100多萬

2020-02-28     餘杭檢察

青島小伙想靠口罩掙個差價,不料反被「套路」100多萬



你口罩多少錢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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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成了2020年的熱門話題...

有些人也想從中撈一筆

只不過,境遇各不同


1

想靠賣口罩掙個差價

結果把自己「套進」騙局


2月20日晚,家住膠州市鋪集鎮的於某焦急萬分地來到膠州市公安局鋪集派出所報案,稱自己通過朋友高某託人購買口罩,已支付現金125萬多元,卻沒見到一個口罩,他懷疑被騙。


接到報警後,鋪集派出所立即將情況上報給刑偵大隊,並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


辦案民警了解到,看到自己身邊很多人在購買口罩,於某便想訂購一批醫用口罩掙個差價


2月8日,於某聽他朋友高某說能託人定購到泰國口罩,在看到口罩的照片和醫用資質後,於某和高某談妥以每個2.35元的價格定購50萬個,並向高某的銀行卡轉帳110萬餘元


高某承諾口罩於2月14日到達國內,2月15日在國內發貨。


可是直到2月16日,於某也沒收到訂單號,在他催問高某多次後,高某讓他直接聯繫他的上家錢某。


在聯繫到錢某後,錢某說晚上就可以收到口罩,但需要於某再交10萬現金,於某二話沒說向錢某的支付寶轉帳10萬元,可到了晚上還是不見口罩的蹤影,再打錢某的電話卻發現已關機。



根據於某提供的情況,辦案民警找到高某,高某稱他收取於某的錢款已經轉給他的上家錢某90萬元。


根據當事人提供的信息,辦案民警很快確定錢某的身份,並鎖定其作案時在黑龍江樺南縣。


正值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考慮到嫌疑人可能繼續作案,專案民警立即協調黑龍江省樺南縣公安局,在當地公安機關的幫助下,2月22日將嫌疑人錢某(男,21歲,黑龍江省樺南縣人)在其家中成功抓獲。


經審訊,錢某供述了自疫情以來虛假售賣口罩詐騙於先生100餘萬元,並以同樣手段先後詐騙4起,涉案金額共140餘萬元的犯罪事實。


據辦案民警介紹,21歲的錢某迷戀網絡賭博輸掉近70萬元,家人為了讓其悔過自新幫助其還上借下的欠款,但錢某還是執迷不悟,看到疫情期間購買的口罩多,於是心生邪念,謊稱有口罩出售實施詐騙。


現錢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

報警稱網上被騙170萬

調查發現竟是自編自導


2020年2月25日,東營廣饒縣公安局接轄區居民孟某某報警稱:其在網上購買口罩,分14次轉入對方帳戶147萬元,後發現被騙


接到報案後,廣饒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反詐中心、網安大隊民警立即開展工作。


經調查發現,該案件系孟某某在網上使用兩個微信號互相「交流」,自編自導以定購口罩為名義,欺騙受害群眾定購的口罩沒有貨源,分別詐騙東營大王鎮劉某某104萬元、浙江省一受害群眾69萬元。


詐騙資金全部用於賭博,孟某某在難以自圓其說後竟報案被騙,意欲通過向公安機關報案掩蓋詐騙的犯罪事實。



刑偵大隊反詐中心、網安大隊民警,經對資金流進行梳理,成功揭穿孟某某的謊言。於2月26日中午,將犯罪嫌疑人孟某某抓獲歸案。


在事實和證據面前,孟某某對其以網購口罩名義詐騙他人資金170餘萬元用於賭博,並意欲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掩蓋其詐騙行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孟某某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3

朋友圈成銷售

假冒口罩重要渠道


新冠肺炎疫情突然暴發,讓防護口罩一下子成為搶手貨,在國內N95等防護口罩緊缺、買不到的情況下,微信朋友圈也「順勢」成了銷售境外假冒偽劣防護病毒口罩的重要渠道。


1月29日上午,江蘇蘇州常熟市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該市多個微信圈內有微商銷售全日文標註口罩。


該局隨即會同公安網監共同研判,鎖定嫌疑對象為常熟市虞山鎮關龍勞保用品廠。常熟市場監管局立即對該企業進行突擊檢查,現場發現3名員工正在生產涉案口罩,庫存假冒YOSHIBA口罩外包裝67200隻,還有大量涉案物品。


在此基礎上,常熟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常熟市公安局開展了進一步聯合檢查,查明當事人已銷售假冒日本YOSHIDA醫用口罩共200萬隻。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更有甚者,微商銷售假冒偽劣口罩的「黑爪」竟也伸向了向湖北捐助的慈善義舉當中。


1月27日,寧波市市場監管局接群眾舉報,稱寧海某大藥房有限公司為向疫情地區奉獻愛心,經朋友聯繫,向蔡某某支付金額19.2萬元購買防塵口罩2.4萬隻(蔡某某稱該批口罩為歐美標準的N95型防塵口罩,產地為金華)。


收貨過程中發現該批產品用料單薄,涉嫌存在嚴重質量問題,而且無中文標識、無廠名廠址、無任何N95型號的標識信息。


經浙江省杭州、寧波、金華三地市場監管部門聯合調查發現,當事人蔡某某通過微信渠道共銷售「三無」普通防塵口罩4萬餘只,獲利17萬餘元。目前,杭州市餘杭區檢察院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對蔡某某批准逮捕。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分析說,未依法取得許可或辦理備案,在網上擅自銷售醫用口罩等醫療器械;或在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平台銷售假冒偽劣、「三無」醫用口罩等疫情防護物品或哄抬物價等行為,是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的


在此提醒消費者,儘量不要在未取得經營資質或無法提供經營主體信息的微信、QQ等社交平台購買醫用口罩等疫情防護物品,否則不但造成自己財產損失,而且還會影響防疫保護。


4

微商銷售假劣口罩

打擊難度大


疫情發生以來,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持續關注疫情的發展和防護用品市場秩序,圍繞打擊非法制售假冒偽劣口罩等防護用品開展了一系列工作。


1月28日下發《關於及時查處和從嚴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品的通知》,強調對防疫急需的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品加強執法稽查工作。


與此同時,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40多萬人次,檢查經營戶10多萬個,立案查處320多件,對制售假冒偽劣口罩等防護用品的違法行為起到了有力的震懾作用。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林鴻潮認為,相較於網絡銷售假劣口罩,微商銷售假劣口罩打擊難度更大。因為絕大多數微商沒有主體資格證明,就導致經營者的身份呈現虛擬化特性



「這也就決定了維繫其交易的,只能是熟人關係和人際信任。」林鴻潮一語指出微商售假的關鍵所在。


林鴻潮指出,相較於普通網絡交易,微商有更多監管難點:沒有實名登記、繳保證金、信用評價、第三方支付保護等規則的限制


許多微商是通過朋友圈轉發產品信息的,並未在工商部門註冊,交易時採用微信私下轉帳的方式,這就使得法治化的、規範化的監管手段難以發揮有效作用。



林鴻潮建議,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不慎買了假劣口罩,消費者要及時保存賣家信息和有關消費憑證並向公安機關報案。同時保留好證據,如假冒口罩、相關票據、轉帳記錄等


念叨無數遍的話

小編還得再重複

購買口罩等醫療用品

請通過正規渠道


半島都市報微信(bandaobao),綜合自半島記者 鮑福玉 通訊員 趙敬美、閃電新聞、法制日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Te3DinAB3uTiws8KMkC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