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中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審判工作相關事項的公告

2020-01-30     最高人民法院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審判工作相關事項的公告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武漢市疫情防控「一級響應」要求,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我院審判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間,我院訴訟服務中心、證據交換中心和信訪接待大廳全部關閉。已經排期(含公告)的開庭、調查、調解、質證等訴訟活動和來訪接待等訴訟服務一律暫緩。具體變更時間視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

二、按照武漢市疫情防控統一安排,我院上班以後,當事人、訴訟代理人需要立案的,請選擇「移動微法院」(二維碼附後)、武漢法院訴訟服務網(http://www.wuhancourt.gov.cn)進行網上立案。

三、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辦理材料遞交、來信來訪等事項,請通過訴訟服務網、電話、郵寄等平台和方式辦理。

四、由此引起的訴訟時效期間計算和審理期限計算等相關問題,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和最高法院有關規定執行。

五、為最大限度確保訴訟工作有序開展,我院將儘可能採取移動微法院、訴訟服務網、簡訊、電話等電子方式開展線上訴訟活動。如我院安排網上開庭、電子送達及其他線上訴訟活動的,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請予配合。

六、如需諮詢相關法律事宜,請撥打12368訴訟服務熱線,我院將全力做好接聽解答工作。

不便之處,敬請諒解。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

來源:武漢中院

編輯:冼小堤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TaVv9W8Bgx9BqZZIF6t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