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案件快速執結 拘留次日全部履行
導讀
9月12日,霍邱縣法院開展了代表委員見證執行活動,代表委員在馬店體驗和感受了法院執行的日常。在返回城關途中,執行幹警突然接到申請人提供的線索,確認一被執行人郝某正在家中,請求法院前去控制。當趕到郝某家中時,其家屬表示人並不在家,執行幹警仔細查看了各個房間,最終在二樓發現郝某蹤跡,將其帶上警車並送拘。
郝某與王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郝某拒不返還購機款80000元,王某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階段,因郝某行蹤不定,案件一時沒有進展,沒有拿到購機款的申請人於是多處信訪。期間,執行局局長黃勇及承辦法官一直在與申請人及其律師保持溝通,安撫其情緒,及時告知案件相關進度。在法院與申請人的共同努力下,此案終於有了實質性的進展。
9月13日,即送拘第二天,不想在拘留所里過中秋的郝某表示願意履行義務,承辦法官便主持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最終申請人同意郝某支付65000元此事就此了結,郝某親屬當即代為履行了全部案款。該案的執結是「一次有效執行」方式的成功體現,在對被執行人壓力給夠、法律講透後,實現簡案快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