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買房子的時候,很多人買的房子產權就是70年的,甚至有一些是30年40年的,都是有的,很多人不明白產權到底是什麼意思?土地使用權跟房屋年限權,是不是一個物件,其實很多人都誤會了,根本不是你們想的那樣,我來簡單給大家說一下。
是不是很多人都有這樣一個疑問,我買的房子產權是70年的,可是從我拿到手的那一刻開始,為什麼就少了幾年呢?其實是從開發商拿地的時候,就已經開始算了,那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開發商蓋房子到出售可能需要幾年的時間,到你手裡就只剩下60多年了,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我經常聽到朋友說這樣一件事情,房屋使用年限是70年,如果我住不到70年,房子倒塌了怎麼辦?而且還不止一個人有這樣一個疑問。
其實我想說的是,這裡的70年產權根本不是房屋的使用年限,而是你的土地使用產權,這個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你買的是這塊土地的使用年限,也就是說這70年內,這塊土地的使用年限就是屬於您的,不管是房子倒塌了也罷,還是轉讓出賣出售的也罷,你所擁有的就是這塊土地的使用年限,很多朋友在擔心房子可能倒塌之類的,其實大可不必擔心,從質量上來說,很多的開發商開發的房子,是足以支撐70年之久的,就算倒塌了蓋了新房子,這個房子也是屬於你的,他是沒有辦法再次出售的,因為這塊土地使用年限70年之內,就是屬於你的。
很多人都不知道土地使用年限,跟房屋使用年限到底有什麼區別?其實根據相關知識,房屋是沒有使用年限的,但是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我們一般買回來的房子,產權大多都是40年到70年之久,不是從我們住進去的那一天開始算,而是從開發商拿到這塊地的時候,就開始進入倒計時里,開發商蓋幾年,這幾年都算在土地使用年限裡面,如果我買了房子70年到期了,該怎麼辦呢?會不會一家老小流落街頭呢?很多人竟然這樣問我。
我原本以為很多人都懂得這方面的知識,沒想到這樣的問題,竟然還有很多人表示不知道,其實真的不要有這種擔心,雖然土地使用年限只有70年,但是等土地到期之後,根據相關規定我們是可以自動續費的,如果你要繼續住在這裡,你可以延長你的土地使用年限,也就是正常我們說的續費,如果這塊地,當地政府有別的需求,可能需要拆遷的話,那你放心,肯定是有安置補償的,不是說到時候就一定把你立馬趕出去強制拆遷,不會這個樣子的,你們覺得呢?
長期堅持原創不易,如文章引起大家共鳴,歡迎大家點贊評論並轉發,有問題的小夥伴也可以撩我,謝謝大家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分享更多優質的內容!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T3dS-W4BMH2_cNUgqQA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