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企業復工復業,南京再發通告

2020-02-07   江蘇新聞廣播

關於逐步啟動全市企業復工復業的通告(第10號)

為認真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工業企業、服務業企業復工復業工作,保障企業正常經營秩序,現通告如下:

一、復工復業時間安排

根據省、市政府關於企業復工復業時間不得早於2020年2月9日24時之規定,自2月10日(正月十七)起,我市將按照「企業自查、向區(園區)報批、分級審核」的程序,有序組織企業復工復業。

二、復工復業標準

按照《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企業專項組工作方案》,擬復工復業企業均應落實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體責任,並具備下列條件:(詳見南京市疫情期間企業復工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9BtumOWzZsDJ6V2TB6b86Q)

1、疫情防控和復工復業方案制定到位。復工復業方案應當包括本企業疫情防控的組織機構、職責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資儲備等內容。

2、職工員工排查和管理到位。復工復業之前,企業要做好職工員工排查登記,安排對到過省外疫情重點地區的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14天。全面落實體溫檢測措施,做好健康防護,嚴禁聚集性活動。

3、企業公共場所防疫防控到位。生產經營場所、施工場地和生活區實施封閉管理,按要求對重點區域(中央空調、電梯間、樓梯間、廁所)和設施設備清潔和消毒;按要求落實食堂和就餐防控措施,必須獨立分餐。

4、維護正常市場經營秩序責任到位。全力保障防疫物資生產運輸和主副食品等市場供應,滿足防疫和市民需求。

5、錯峰復工復業組織到位。切實履行本企業、本單位疫情防控責任,科學制定復工復業計劃和錯峰返崗措施,靈活安排職工員工分批返崗,提前統計外地人員返寧時間,錯峰復工復業。

三、審批流程

具備復工復業條件的企業應向所在區(園區)疫情防控指揮部企業專項組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組織復工復業。鼓勵企業結合各自實際採取彈性工時,提倡企業採取雲辦公、視頻會議等方式,減少人員流動。

1、復工復業申請。企業對照疫情防控各項要求進行自查自改,做好各項準備後將企業人員排查表、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承諾書三份材料以電子通訊渠道(QQ、微信、郵箱、手機APP等形式)報送給區疫情防控指揮部企業專項組。

2、復工復業審批。區疫情防控指揮部企業專項組應於受理企業申請的24小時內分級審批。3000人以上企業復工復業需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企業專項組覆核。

3、現場勘驗。審批通過後,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經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企業專項組組織審核小組進行現場勘驗,下發批准復工復業通知書。

企業復工復業之前,所有返寧人員須主動申報有關信息,手機可掃描、識別下方二維碼或關注「江蘇疾控」官方微信點擊菜單欄「健康申報」,還可登陸電腦系統連結http://jscdc.weiynet.cn/index進行填報。

特此通告。


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