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1日,山西省晉城市城區人民法院立案庭,一位女士神情焦灼,急切要求立案。
認真審查完王女士的起訴材料後,法官告訴王女士,因為她訴訟的公司總部設在深圳,按照訴訟管轄權相關法律規定,加之雙方之前簽署的糾紛爭議解決條款,她應該到深圳進行起訴。聽到這樣的結果,讓王女士始料未及。
正是因為這個管轄權的問題,有很多受害者就覺得增加困難,其實一般人註冊這個網站的時候,他都讓你打個對勾,你根本不會看,都會打一個,這就是一個坑。
眼前的這位女士究竟遭遇了什麼?為什麼會走進法院通過訴訟維護權益?帶著這些問題,我們走訪了她。
她說自己姓王,和丈夫雖都是工薪一族,但也收入穩定。買房置業後,除了生活開銷,每月尚有結餘。掌管著家中經濟大權的她始終保持「你不理財,財不理你」的觀念,通過理財投資讓家中的閒錢發揮最大價值。
受害人王女士
最早的時候確實理財都在銀行。一般都是晉城銀行、興業銀行,投他們的理財產品,一般的利率是4點多。
2014年,晉城的房價已經漲到了6000多元,王女士想著房價已經到了頂峰,便把手頭的一套空置的房產出手了。手裡拿著幾十萬塊錢,暫時又沒有什麼用途。銀行的理財產品已經不能讓她滿意。偶然的一次辦事,路過鳳台街上的一家小額貸款公司引起了她的注意。
受害人王女士:
有一個銷售經理接待了我,和他聊天,他就說了他們的情況,似乎很可靠,銀行是4點多(利率),他們是8-12(利率),這樣的話還是很有誘惑力的。
為了了解這家公司是否可靠,王女士多次參加該組織的理財產品說明會、講座會。外加業務經理和老闆熱情,王女士決定少投點錢試試水。
受害人王女士:
就這樣,我就一點一點把錢從銀行拿出來放到了小貸公司。
第一次接觸,又是大額資金,王女士心懷忐忑,惴惴不安。
剛開始還挺擔心的,晚上睡覺都害怕,害怕不要出事兒,慢慢的一年過去了,也沒事兒,一般一年是10~12(利率),覺得收益很不錯。
高額的收益,日漸平穩的運行,讓王女士忐忑的心漸漸踏實下來,隨著時間的推移,王女士已經成為這家公司的一個大客戶。公司的老闆還會時不時從河南過來,和她當面溝通,這也讓王女士對這家公司更加信任。
受害人王女士:
這個老闆是焦作的,是一個80後的女性,看起來修養也不錯,也有文化的這種人,所以我又跟她見了幾次,然後覺得好像這個公司我還是可以信任的。
時間過的很快,兩年下來,王女士在這家公司有了十餘萬的收益。王女士慶幸自己找到一個「以錢生錢」的好渠道。
受害人王女士:
2016年的冬天,這個公司給我們打電話,說這個錢你們要取走了,我們不做了。我記得那年冬天我正好是在外地,等我們回來的時候就去他們那兒,這個公司的會計就在等我一個人,把錢給我退了。
財務人員一邊給王女士辦理退款業務,一面還善意提醒王女士。
受害人王女士:
退了以後呢,還跟我說,我們老闆說告訴你們這些受害者,什麼平台都不敢相信,現在就是連我們都經營不下去了,你想想這個環境有多差啊,你們就把錢放到最可靠的一些地方,比如說銀行,千萬不要把錢放給別人。
初次投資的成功,讓王女士對自己的投資更有信心,忽略了良心老闆臨走時「千萬不要把錢放給別人」的提醒。不多久,原先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經理賀某的一個邀約電話,她又做了第二次投資。
受害人王女士:
他就有一次給我打電話說姐,我們坐一坐吃個飯吧,我到了另外一家公司,另一家公司如何如何好,這家公司總部在上海,在晉城設了有分公司,這家公司在全國都有多少家分公司。
因為之前有過兩年的合作,王女士覺得這個賀某頗為可靠,於是毫不猶豫地相信了賀某。
受害人王女士:
實際上我對這個公司一無所知,根本沒有了解過,甚至都沒有在網上查一下,就是這樣一個對一個人的信任。
不同於初次的一點一點、慢慢觀察、謹小慎微、逐漸加碼,王女士這次的投資膽大了許多,她決定一次性投入50萬元。沒曾想,在銀行辦理轉帳業務的過程中,卻發生了一個小插曲。
受害人王女士:
我就填了50萬塊錢,那個銀行有一個大堂經理就過來了,後來就說,你一定要慎重呀。我當時覺得很奇怪,我覺得這沒什麼呀,我覺得這很可靠,我了解啊。當時那個賀某在我背後,我就認為沒什麼呀,他不會騙我的,這是我的朋友,可靠。
大堂經理的提醒讓一同和王女士來轉帳的業務經理賀某緊張不已,但卻沒能警醒王女士。直到填寫好匯款單,等待完成匯款的空檔,這位大堂經理又來提醒,王女士才有了一絲警覺。
受害人王女士:
可能是裡面那個櫃檯服務員跟他有個溝通,說你還是慎重一點吧。我覺得這麼大一筆錢,勸我的時候,我就心想著說,他說的是不是也有道理啊,那我就少一點吧。後面這個賀某一聽這個話就著急了。因為他穿的制服嘛,一看就是個業務員的這種身份,他很著急,他越著急人家這個人看著他越可疑。後來我也覺得可疑,就聽了人家這個勸告,把50萬的單就退回來,裝在口袋裡,重新開的20萬的單。
就這樣,即便有銀行大堂經理的提醒,礙於情面的王女士還是決定將20萬元交由這位交往了兩年的業務經理來打理。
受害人王女士:
這個公司叫上海大大,在國貿的8樓,經理叫做羅莎,我還當時問過她,我說你這個東西是什麼性質,她說這叫私募。
按理,私募基金的投資起點是100萬。但這家叫做上海大大的投資公司卻10萬塊錢就能起投,這一點引起了略懂私募基金常識的王女士的懷疑。
受害人王女士:
我說這是怎麼回事,後來我又去問這個羅莎,她是說因為拿100萬的人很少,所以他們就給10萬也可以,可以組合到一起,後來我就放心了。
一個月以後,來自大大公司的一個電話,讓王女士一驚。
受害人王女士:
去了以後,那個辦公室已經有很多受害者在那坐著,都低著腦袋。說暫時公司出了點問題,說需要告訴我們這些受害人。當時受害者很多,大家都很難受,不知道該怎麼弄。當時這個羅莎已經不在了。
據警方調查,羅莎在工商部門註冊的公司並沒有吸收公眾資金的資格,即便如此,公司註冊剛一個月,涉案資金就達到了1000餘萬元,波及200餘人。2018年1月16日,晉城市城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羅莎以涉嫌非法集資罪獲刑一年四個月。但王女士投資的資金絕大部分一時卻難以追回。
受害人王女士:
後來她(羅莎)的家人,她的弟弟拿出50萬塊錢,來求得這個受害者的諒解,一人給我們返還了百分之幾,我是20萬返了一點多(利率)1萬多,就是不到10(利率)吧,好像是8點多(利率)。
投給大大公司的20萬元打了水漂,王女士被銀行大堂經理攔截下的30萬元,則聽從弟弟王二的推薦投在了在深圳的一家P2P公司。
受害人王女士:
我之前是沒有聽說過的,因為我是70後,對這些網絡的東西了解的不是很多,有一次我弟弟偶然跟我說,有這麼一個公司,在深圳很大的一個P2P品牌,說很可靠,然後利率也比較高,說他已經在那放了有兩年了。
按照這家P2P公司的APP網站上說法,他們只是一個網際網路金融服務平台,在借錢人和出借人之間起到橋樑作用,僅僅收取雙方的服務費。投資者最少100塊錢就可以投,多則不限,約定到期則可以隨存隨取。於是王女士將理財從線下轉到了線上。
受害人王女士:
投的這個錢,剛開始就一個月兩個月,害怕嘛。回來以後就覺得也不錯,很放心,慢慢倒騰出來就全部放進去。
牛刀小試。借出去的錢,到期很快回到了自己的帳戶里,就這樣王女士很快打消了顧慮。
受害人王女士:
回來以後就覺得很放心,後來慢慢就投的時間長了就敢投一年的了。我最後就是投三年的錢,因為它時間越長它的利率越高嘛。
兩年的時間,王女士沒有一筆投資出現逾期的情況,這就讓王女士的投資更加大膽。
受害人王女士:
回來以後只要用不著的錢,全都投進去了,就是你的零花錢什麼錢都投進去了。
看著王女士在線上理財收益豐厚,她的妹妹也跟著參與了進來,希望能夠多賺些錢,給即將上大學的女兒備用。
受害人王女士:
我妹妹也是一個節儉到多少年都不買一件衣服,就是一種無欲無求的人,就沒什麼花銷,省吃儉用的,錢也是放在裡面,因為女兒要上大學,這個錢放在裡邊,等她要用的時候再拿出來。
王女士為自己選擇這個網上理財平台頗感放心,也覺得頗為自豪。
受害人王女士:
那段時間我甚至覺得,你們這些人還在銀行理財。我有事去銀行取錢去,取自己的工資,你們還在銀行存錢,4點多(利率),你們主要是太不知道網上還有這麼可靠的地方,就認為這個地方太可靠了,你知道嗎?完全是這種感覺。
期間,不斷傳出有P2P平台的負面消息,不斷爆出崩盤的情況,但王女士對自己投資的P2P平台卻信心滿滿,不但沒有想著把錢提出來,而且還鼓動自己的母親也參與線上理財。
受害人王女士:
我就跟我媽說,媽你看你這人這麼保守,你就不了解,現在有很多網站也確實很可靠,所以這個利率很高,比你這個銀行高多了。
正如人們常說的,你在惦記利息的時候,早有一款對應的產品盯上了你的本金。2019年4月份,王女士發現自己的投資帳戶不能按期提現了。按照平台發布的良性清盤方案,每個月王女士只能拿到700多塊錢。
受害人王女士:
每個月給你700多塊錢,還要收你5塊錢手續費,然後說是這叫良性清盤,答應三年把本金給你,就這麼個情況。
回想起當初推薦母親和妹妹參與投資,王女士後悔不已。
受害人王女士:
我媽從一個省吃儉用的老太太,非常節約的一個人,辛辛苦苦一輩子攢的錢,就是因為在我的勸說下,給了我弟弟,我都不知道有多少錢,我弟弟都不好意思跟我說。2019年的4月8號,這個網站出了個公告,遇到問題不能提現了。倒霉的是4月7號,我妹妹有一筆錢,還直接又放進去了。
鑒於自己的錢已經回到了平台帳戶,按照協議約定,王女士可以隨時提取,王女士認為投資平台嚴重違約,她決定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受害人王女士:
下一步我可能會去深圳那邊去起訴,到底這個官司能不能打成,能不能要回錢來,我覺得至少要去努力一下。
王女士和她家人的投資能否如數要回,這成為籠罩在他們全家的一團陰雲。而類似的遭遇並不僅僅發生在他們一家。
晉城中院刑事審判二庭法官王嬋:
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發展,人民生活不斷富裕,投資意識也不斷地覺醒,但是在這種社會背景下,就容易產生投資意識的覺醒,與社會這個投資渠道不夠完善之間的矛盾。這必然滋生以高利息為誘餌的非法集資類的犯罪。對於非法集資類的犯罪,我們勸誡投資人的一個非常經典的話是,你盯的是人家的利息,人家盯的是你的本金。確實從案例上來看,百分之九十八的本金,是收不回來的。所以,我們勸誡公眾,請消除投機心理,天上不會掉餡餅,請遠離非法集資。
一本叫《烏合之眾》的書里,有這樣一段名句,非常耐人尋味。「群眾永遠只希望看到他們認為應該看到的東西,或是希望看到的東西。他們從未渴求過真理,對不合口味的證據都視而不見。假如謬誤有誘惑力,他們更願意崇拜謬誤。誰向他們提供幻覺,誰就可以輕易地成為他們的主人。」希望王女士的投資經歷能給我們有所啟示。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SlYb5G4BMH2_cNUgetc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