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赤城縣人民法院首次在網上開庭審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糾紛案件,於8月6日依法出具民事判決書。
2018年7月,被告尚某駕駛小型轎車與原告張某騎的二輪自行車相撞,事故造成張某受傷,雙方車輛損壞。今年7月16日,原告張某將被告尚某訴至法院。赤城法院民一庭辦案法官接手案件後,溝通了解得知原、被告因故不能按時到達法院開庭,且雙方對案件基本事實爭議不大,於是建議雙方通過網際網路庭審系統進行庭審,雙方均表示同意。
7月30日,法官依法在網上開庭審理了這起道路交通事故糾紛案,雙方當事人通過聯網的智慧型手機和安裝攝像頭並聯網的電腦,接入該院網際網路在線庭審系統,通過網絡參與庭審。庭審中,原、被告對事實調查和證據交換充分發表意見,法官對案件有關事實逐一調查核實,庭審過程直觀有序。
8月6日,法院依法出具判決書: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內賠付張某各項損失11萬元,在第三者責任保險限額內賠付張某各項損失35萬元。原、被告雙方均表示服判不上訴。
來源:河北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