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標權,賠償200多萬?不夠,企業名也給我改了

2019-10-10     麥知網

近期,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一審審結了一起侵犯商標權案件,判決賠償共計204.1萬!

原告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訴稱:中建環球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侵害其馳名商標「中建」商標,並且有不正當的競爭!

據了解,中國建築公司是第5640152號、第895891號「中建」商標的合法權利人!而被告中建環球公司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在企業名稱、公司網站、宣傳語、辦公場所使用其原告的「中建」商標,侵犯其商標權並構成不正當競爭!

同時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還指出其他幾點:

1、中建環球註冊使用包含「中建」的企業名稱,從事投資管理、資產管理、房地產等業務,誤導公眾認為其與原告存在投資或控股等關聯關係,屬於「搭便車」「傍名牌」,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2、中建環球未經許可在其官方網站顯著位置、辦公大廈命名上使用與原告「中建」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和文字,侵害了原告的商標的專用權並構成不正當競爭;

3、中建環球公司在介紹其董事長馬亞軍時,表述其與中建集團有關係,事實上,其與中建系統並無任何關聯,該表述構成虛假宣傳。

另外,中國建築公司請求法院確認原告兩枚「中建」商標為馳名商標!

據此,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法院判令中建環球公司立即停止侵權,並停止以下的行為:

1、立即停止侵權;

2、停止在企業名稱中使用與該馳名商標相同的「中建」商標;

3、停止在其官方網站及辦公場所等經營場所使用與涉案「中建」商標相同或相近似的標識與文字;

4、停止在其官方網站上的虛假宣傳,並在媒體上發表聲明消除影響;

5、賠償原告中國建築公司兩案經濟損失和合理支出共計200餘萬元。

這起案件,在法院審理中,雖然中建環球公司提出異議,但侵權行為較為明顯,經法院審理一審判決基本支持原告的請求!

判決結果如下:

1、被告中建環球公司變更現企業名稱,變更後的企業名稱不得包含「中建」字樣;

2、立即停止在其官方網站使用與「中建」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誌;

3、立即停止在其官方網站使用構成虛假宣傳的內容;

4、在相關平台刊載聲明以消除影響;

5、兩案共賠償原告中國建築公司經濟損失和合理支出204.1萬元。

而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的背後的依仗是什麼?就是其背後的909枚商標!

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正是明白這點,每一年都會去申請註冊一些商標!

商標是專有的,屬於你自己的商標,是不容許被他人侵權,因此商標的無形價值也有一部分來自於此!現在商標註冊,一般情況下,極其順利的話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順利的話可能需要好幾年才能註冊成功!不順利的話,可能你的商標是註冊不了的!所以商標的價值也有一部分的時間成本和機會成本!

商標行情貴,無形價值高,是有多方面因素的:

1、商標的名字,寓意好,這是占比較大的一部分;

2、商標註冊難,商標是獨特性的,同樣的商標只能存在一枚,近似也不行,這就排除了許多商標;

3、時間成本,至少一年,多則好幾年,或者直接不成功!在註冊時間內,風險也很大。

所以,小編最後提醒,無論是大企業也好,還是初創企業,一定要牢記「市場未動,商標先行」這八字真言,另外,在成功註冊商標後也不能鬆懈其管理和監控,只有有準備的企業,才會更全面的保護其智慧財產權不受侵犯。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S1_Ps20BMH2_cNUg9dQ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