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和非機動車主注意!在武進這個區域違停,一律都得罰

2019-08-25   中吳網

最近開車和騎電動車去武進辦事

請!注!意!

武進交警和城管部門正在持續開展

一場聲勢浩大的「掃街」行動

主要針對的就是

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違停現象

武進交警和城管將對城區已整合設置停車位的路段(定安路、廣電路、武宜路等)進行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違停治理,進一步緩解停車難、停車亂的現象。

經過一周多的整治,交警和城管部門共累計貼出違法停車告知單18份;通知機動車駛離43輛;糾正非機動車停放53輛;清理錐形桶48個;發放溫馨告知書400餘份,整治路段違停頑疾得到有效遏制,道路秩序明顯改善。

如果你還打著這樣的小算盤

在馬路上違停,交警處罰

那停在綠地上,總沒人管了吧?

在武進,那是行不通的!

近期

武進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以法律為依託針

對占用城市綠化用地違法停車

的處罰文書製作出爐

法律連結

根據《江蘇省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擅自占用城市綠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退還、恢復原狀,可以並處所占綠化用地面積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

下一步,隨著整治的深入推進,城管部門將對違法當事人破壞綠化用地進行違章停車行為進行處罰

讓我們一起再來學習一下!

Q:機動車違停會怎麼樣?

A:交警部門將對機動車違法停車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予以罰款一百元,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相關條款記3分。對於嚴重影響道路通行和交通安全的違法停放車輛,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採取拖移車輛的措施。

同時,針對破壞綠化用地違法停車的,城管執法部門將根據《江蘇省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責令其恢復原狀,並處所占綠化用地面積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Q:非機動車違停會怎樣?

A:城管執法部門依據《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非機動車不按照規定區域定點規範停放,可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

來源 :花園街驛站,中吳網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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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怪小編沒提醒你哦

老老實實停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