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看過來!這些「戰時禁令」不要碰

2020-02-04     常州武進檢察

隨著疫情防控工作的不斷深入,道口管控、設卡執勤、人員隔離、宣傳引導等各方面任務繁重艱巨,「全天候待命」「聯動化作戰」成為常態,防控一分一秒都不能松,每節鏈條都不能掉。

北京西路瞭望(微信號:xhrbbjxllw)注意到,連日來,江蘇各地紀檢監察機關陸續發出「禁聚令」「禁酒令」等一系列「戰時禁令」,繃緊疫情防控「紀律弦」,確保以過硬工作作風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禁聚令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複雜,聚集性傳播已經成為重要途徑,嚴禁聚集性活動已成為內防擴散的重要舉措。

2月3日,無錫市紀委監委率先發布全省首個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在疫情防控期間禁止組織和參與聚集性活動的通知。

通知要求,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嚴禁組織和參與各種聚餐、宴請等活動,嚴禁大規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一律從簡,嚴禁組織和參與走親訪友、家庭聚會等活動,嚴禁組織和參與打麻將、玩撲克(包含居家)等聚眾娛樂活動,嚴禁組織大型會議,按照「非必須、不聚集」的原則,減少工作期間聚眾活動。違反上述規定,將依規依紀嚴肅處理。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後果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將加重處分。

1月25日,海門市紀委監委向全市所有財政供養人員及黨員發布通知,春節期間,不准組織聚餐或聚會等活動,非必要不准串門拜年和參與聚餐、聚會等活動;疫情防控期間,非必要不准參加各種形式的集聚活動。對造成較壞影響或嚴重後果的,一律嚴肅追責問責。

徐州市銅山區紀委監委在向全區黨員和所有公職人員提出的「八不准八務必」中也明確,不准組織或參與聚餐聚會、走親訪友、打牌娛樂等聚集性活動。

禁形式主義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打贏疫情防控戰,必須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折不扣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

1月28日,沭陽縣紀委監委發布疫情防控工作期間黨員幹部「七嚴禁」,其中明確,嚴禁不服從防控工作指揮部統一安排和調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嚴禁無故脫崗、離崗,擅離職守;嚴禁推諉扯皮、消極應付,不擔當、不盡責;嚴禁瞞報、謊報、遲報、漏報、阻礙他人報告疫情。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1月29日,沭陽縣史窪村支部書記毛某對上報武漢返沭人員信息把關不嚴不實,將本村周某某手機號碼填寫錯誤上報市縣。經研究,對毛傑予以全鄉通報批評。」

2月2日東海縣紀委監委向全縣各級黨組織及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提出「十個嚴禁」,其中明確,嚴禁對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縣委決策部署表態多、調門高、打折扣、搞變通;嚴禁不服從組織安排、臨危退縮、臨陣脫逃,棄責失守;嚴禁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瞞報、漏報、遲報疫情,弄虛作假;嚴禁違反值班備勤和帶班值班制度,擅自脫崗、離崗。

禁酒令

戰時狀態要有戰時機制。為進一步嚴格隊伍管理,嚴明工作紀律,一些地方出台「戰時禁酒令」。

常州市經開區橫山橋鎮3日起執行「戰時禁酒令」。根據要求,疫情防控期間,鎮領導班子成員、職能機構在職幹部、村(社區)工作人員禁止任何時間、任何場合以任何理由飲酒。

凡違反「戰時禁酒令」的,一律依紀依規從嚴給予紀律處分;工作期間、值班期間飲酒,或組織、參與聚眾飲酒的,依紀依規從重處分;因飲酒貽誤疫情防控工作的,與其他違紀行為合併審查並依紀依規給予加重處分,堅決杜絕「喝酒誤事」情形的發生。


來源:新華日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RHDZEHABjYh_GJGVw4Z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