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潭三虎」橫行十年被端:「大哥」出獄坐路虎去娛樂城,讓六旬老太跪著喊爺,「誰敢告就打斷腿」

2019-08-16     檢察風雲雜誌

文/宇堂 振東

由河南南陽唐河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的「源潭三虎」案,一審判處被告人林波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窩藏、包庇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採礦罪」,數罪併罰,決定判處有期徒刑20年。判決後,林波表示上訴。近日,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消息傳出後,飽受欺壓的村民紛紛表示大快人心,有的甚至專程從外省打工地趕回村裡燃放鞭炮,慶賀司法機關重拳出擊、讓曾經橫行鄉里的黑惡勢力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近日,在筆者的採訪中,該案承辦檢察官披露了「三虎」服法背後的案情內幕……

籠中歸來再聚首

2007年4月5日,村民發現,因尋釁滋事罪兩次入獄的「黑幫老大」林波再次走出某監獄大門時,就被早已刑滿釋放的林偉、林萱等一幫文身男用陸虎接往唐河玫瑰娛樂城。隨著林波的歸來,一干人等面臨重新洗牌……

林波居住在源潭鎮,地處縣城北13公里,因交通便利,素有豫西南「北大門」之稱。半年後,林波三兄弟風雲再起,在該鎮周邊經營起養豬、採礦、網吧、娛樂等生意。

據林波犯罪集團審查卷顯示:自2007年年底,林波拉攏了一些有前科的人員,以管吃喝、發工資、投名狀等形式,招兵買馬、壯大勢力,同時「嚴格」管理。當林波得知「小弟」汪某彬不想繼續充當打手後,便當著組織成員的面,對其進行殘酷的體罰。為立淫威,在林波三兄弟的教唆下,其手下人先後毆打多個村民。

在組織成員違法後,林波、林偉出面為團伙成員脫罪平事,就這樣,該犯罪組織逐步形成了以林波為首,林偉、王隆、武龍為骨幹,牛旭、張斌、林萱、全娟積極參加,結構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層次清晰,骨幹成員基本穩定,且有約定俗成的規矩。

尋釁滋事欺鄉親

以林波為首的黑惡勢力主要採取暴力、威脅、脅迫或利用在社會上的惡名威懾等手段,在源潭街及周邊鄉村為非作歹、殘害群眾、稱霸一方,「三虎」的淫威漸漸植入當地群眾心中……

2009年夏,林波、龔甲、謝洪等人與李平在飯店吃飯時,李平因林波豬場占地賠償一事與林波發生口角,林波等人二話不說,就將李平打倒在地,拳打腳踢。李平妻子胡琴前去勸架,又被打倒在地。一頓拳打腳踢,致使李平胸部肋骨骨折、胡琴躺在家中半月不能出門。

2011年11月,林波參與源潭新農村社區開發,負責征地賠償,社區需占用源中街潘芸家的地,潘不同意。發賠償款時,潘芸家也未去領取。次日,林波糾集武龍等人約潘芸父子吃飯,對潘芸兒子強行勸酒,繼而武龍拿起酒瓶將潘芸砸得頭破血流,並將其子打倒在地,兩人求饒同意征地一事,並將征地賠款領走。經公安鑑定,潘芸所受損傷構成輕微傷。

2013年,林波、林偉到源潭街高芳家中玩麻將輸了錢,林波等人給了錢,卻認為高芳在設置程序動了手腳,故意讓他倆輸錢。回到家中,林波電話通知武龍、牛旭等人將高芳帶到他家對其毆打,對其非法拘禁長達六個多小時。

強迫交易自稱爺

林波為人老奸巨猾,自稱用腦吃飯,他知道,要讓手下的「小弟」聽話,維持組織運作,沒有錢不行。為了獲取經濟利益,他想方設法巧取豪奪,聚斂財富。

據介紹,自2007年來,林波犯罪集團實行行業壟斷、搞不當得利。先後實施尋釁滋事違法犯罪行為29起,通過暴力威脅、脅迫,以違法占地、違法建房、強迫交易、敲詐勒索、插手民間糾紛、迫使被征地戶接受征地賠償,非法取土、破壞耕地,非法占地、非法采沙等手段攫取不當利益240餘萬元,擁有固定資產上千萬元。賺來的錢,被林波等人部分用於宴請組織成員,給人員發放工資,並在組織成員實施違法犯罪後進行善後賠償。

2014年,林波發現當時全國各地樓市行情一片大好,於是,就在唐白河邊開設一個大采沙廠。由於該廠出路占用了源潭倉庫街17小組的土地,雙方約定每年按17組每人40元進行賠付,2014年首次支付9.9萬元。2015年應支付時,林波稱「上次支付的錢是長期買斷所占土地的錢,不是一年一結」。至2017年分文未給,17小組沒有任何解決辦法,讓各組員自行索要。

於是,村民賈靈等四位60多歲老太太找林波索要欠款,林波開口就罵,抓著她們的衣領恐嚇。因賈靈腿腳不好落在最後,林波一拳將其打倒,讓其跪著「喊爺」,並對僅靠給別人打工獲取微薄收入的封老太敲詐2萬元錢。林波等人還到賈靈等人家中謾罵,將其房屋搗了個大洞,致使四位老人幾天不敢出屋。直到案發,倉庫街17組再也不敢向林波討要四十萬元占地款。

2014年以來,林氏「三虎」出資購買采沙船在唐白河非法采沙,讓林萱負責采沙點的日常管理、經營及工資分配,讓王隆、全娟等人參與沙場運營,日進十萬元,形成穩固組織並實施違法活動。

2015年左右,林波在該鎮尖嘴街北口開發房產,欲將老魏家的房子買過來一併開發,但老魏不同意。林波在未通知老魏家人的情況下,就安排鏟車故意碰撞老魏的房屋,將其屋頂搗了個洞,導致租住在內的許老兩口險些被砸死。老魏因此找林波理論未果,準備翻新建房,林波又將其水電斷掉,威脅老魏說:「如果再建新房,就將你家的出路堵死。」面對強迫交易,老魏只得忍氣吞聲,與林波簽訂了協議。因林波在此處開發未辦理建房手續,該鎮政府協調未果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但林波並未停建,最終建成房屋16套門面房,並以每間房屋25萬元出售他人。老魏按協議欲領取兩間新房,但林波以其蓋的房子面積大、還有廚房和衛生間為由拒絕,老魏欲哭無淚,只好多支付林波8萬元作罷……

百姓碰上認倒霉

在此案辦理過程中,該鎮馬灣子村民馬新向檢察官反映說:「2017年春季,因為村民關傑私自把他所承包的屬於村集體的五畝責任田賣給了林波,林波在這塊責任田上蓋了三十多間樓房,這件事引起了民憤。」

2017年3月21日下午,馬灣子村組織村民在組長王鑫家門口開會,大家商議寫聯名舉報信反映關傑私自轉賣集體責任田的事,這期間林波聞訊帶著王隆、武龍趕過來,他們就在現場開始鬧事,揚言道「誰敢告關傑,打斷他的狗腿」,大家都不敢吭氣,此事不了了之。

源潭鎮幹部群眾私下議論說,林波利用他們在道上的惡名,連政府的責任田都敢私自給蓋上了房子……這些事情老百姓都看在眼裡,都說連政府都拿林波這些人沒辦法,更別提老百姓了……

為認真貫徹中央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部署要求,河南省唐河縣公安機關、唐河縣人民檢察院聯合縣委「掃黑辦」充分發揮辦案職能,緊扣縣情實際,深入基層、村居向廣大群眾普及專項鬥爭法律知識,推進專項鬥爭有效開展。2018年4月7日,唐河縣公安機關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和掌握相關信息,在檢察機關的提前介入下,全面審查,完善相關證據,對林波、林萱、林偉為首組織領導的13人涉黑犯罪集團實施逮捕。

河南省唐河縣公訴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林波等人的行為構成了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上述七宗罪名,其性質惡劣,在一定區域內形成非法重大影響,給源潭鎮周邊群眾的安全感造成極大損害,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證據確鑿,依法提起公訴。

2019年3月1日,唐河縣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當庭一審宣判:被告人林波、林偉、林萱均犯上述七種罪名,數罪併罰,根據其罪行情節,分別決定判處20年、10年、5年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3年,不得假釋。本案對其他10人參與犯罪活動的被告人均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至10年不等的刑罰。

當天,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法委、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部分幹警、縣掃黑除惡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以及被告人親屬、源潭鎮幹部群眾代表等四百餘人參與了旁聽。

(當事人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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