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11月1日報道,過去兩年內,涉及紐西蘭漢密爾頓房東與9名中國留學生租約糾紛的法庭案件已全部判決結束,輸掉9場官司的女房東被判向這些中國留學生租戶賠償共計15121紐幣(約合6.8萬人民幣)。
違規收租還私自換房鎖,女房東被中國留學生合夥告上法庭
據悉,這些糾紛案件主要是針對房主安吉拉·羅伯(Angela Robb)在漢密爾頓房產物業上的糾紛,包括她位於西爾弗代爾(Silverdale)卡森克雷斯(Carson Cres)9號的一間五居室房產以及她在查特韋爾(Charterwell)處的住所。
今年2月,安吉拉曾與中國留學生李恭哲(Gongzhe Li)就租房糾紛一事鬧上法庭。當時,安吉拉不但不按租賃法收取租金,還突然提出要搬進房屋居住,在遭到租客拒絕後,房主安吉拉私自更換門鎖,意圖將租客們趕出去,單方面結束租賃關係。
法庭記錄顯示,安吉拉在租房時並沒有與房客擬定租房合同,沒有書面租賃協議,所有的租房條款均以口頭形式達成協議。
牽涉的租約糾紛主要是針對一間五臥室房屋和地下室的區域,樓上有兩間浴室,地下室中有一個。這些房間都是單獨租用的,其中三個租戶有自己的房間,兩個在地下室共用一個房間。雖然房東聲稱她住在該處所,但房客表明,自租房開始以來,房東沒有這裡住過一晚。
法院要求分開下判決,5場官司房東都敗訴
6月7日,當地仲裁法庭聽取了5名中國房客申請人梅帆(Me Fan),李恭哲,張麗媛(Liyuan Zhang),周雪輝(XueHui Zhou)和肖彩(Xiao Cai)起訴安吉拉的申請,雖然他們是在不同時期搬進這套房屋,租金也不同,但他們希望可以作為一個整體起訴房主安吉拉。然而當地仲裁法庭稱,由於涉及四份租賃協議(其中兩人合住地下室),所以此案必須分開審理。
對於安吉拉要求自己搬進房屋一事,她向法庭解釋說,她偶爾會留在那兒做草坪,但房客對此表示懷疑。仲裁庭指出,《房屋租賃法》不適用於在租賃期間將房地用作房東的主要居住地的情況。
但是法庭說,即使安吉拉每周有一天住在那兒,這也不是她的主要居住地,也不是寄宿房。
10月31日,仲裁庭對由張麗媛訴安吉拉提起的一案作出判決。房東被勒令向租客支付2388.01紐幣(約合1.07萬人民幣)。
儘管安吉拉提出了租金拖欠和賠償的交叉申請,但仲裁員還是裁定了中國留學生租戶在此案中有利。
張麗媛還告訴法庭,當時房客們在各自的房間裡避難,然後安吉拉女士猛撞他們的房門,威脅說要驅逐他們,他們不得不打電話給警察。
但安吉拉否認發生過這種情況,並稱這只是"因為他們不想與她交涉應支付的租金和水電費的責任。"
10月2日,法庭在李恭哲案中作出判決,命令安吉拉向租客支付 2264.87紐幣(約合1.02萬人民幣)。
7月11日,仲裁庭判決安吉拉向租戶劉樹雲(Shuyun Liu)賠償3290.44紐幣(約合1.48萬人民幣),這筆錢包括各種違收的租金。同日,法庭在付雲浩(Yunhao Fu)訴案中作出裁決,要求安吉拉退還房客699.10紐幣(約合3000元人民幣)的超額租金、保證金退還和申請費。
先前還有四名中國租客告房東,女房東賠款掏光
去年7月9日,仲裁庭還聽取了另外四名中國房客Kai Zhu,Zheyue Hu,Chen Lin和Cong Ding 有關租用安吉拉位於查特韋爾那棟房屋的糾紛。
安吉拉被勒令向4名租戶支付各項費用共計5780.44紐幣(約合2.6萬人民幣),以退還其押金,退還清潔押金和報銷費用。
這些房客全部來自中國,他們搬進了一個有四到六人居住的物業,各自擁有自己的房間和共用設施,看起來似乎是寄宿房租客。但幾位房客解釋說,他們不是寄宿生,而是房客,他們都是自己做飯,並自己支付食物和電費等費用。
在第九起案件後,安吉拉向法庭申請複審,但她的重新聽證申請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