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緊!最高補貼5萬元!寧波這些人可申請

2020-07-07     寧波發布

原標題:抓緊!最高補貼5萬元!寧波這些人可申請

小布從寧波市人力社保局獲悉,根據剛剛下發的《關於做好2020年企業在職人員攻讀研究生學費補貼有關工作的通知》,符合條件的在甬企業在職人員讀研,申請後最高可獲得5萬元的學費補貼。

和往年不同的是,今年企業在職人員讀研學費補貼的申報手續將在線上操作完成。只有簽訂協議和領取補貼兩個環節,才需要申報人到寧波市人才培訓中心受理窗口辦理。最後,學費補貼將會發放到申報人的個人社保卡帳戶。

要提醒大家的是,線上申報系統開放到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報截止日,因此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請抓緊時間辦理。

補貼對象

學費補貼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企業實際從事工程、技術、管理工作 3年以上,且符合報考專業招生條件的在職人員;

(二)與在甬企業(含部省屬駐甬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且在寧波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 連續繳費時間不少於12個月(繳費計算時間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連續12個月);

(三)所攻讀的研究生專業應與本人從事的專業崗位對口,且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

(四)補貼對象應參加2020年12月底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博士研究生須參加統考或者「申請-考核」),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經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培養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寧波市研究生享受學費補貼專業範圍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國家教育委員會聯合下發《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結合我市重點領域重點產業方向和《2015年寧波市人才指數報告》,現確定以下學科及相近專業列入研究生學費補貼範圍:

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法學、教育學、心理學、新聞傳播學、藝術學、數學、物理學、化學、大氣科學、海洋科學、生物學、系統科學、力學、機械工程、光學工程、儀器科學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冶金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電氣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建築學、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測繪科學與技術、化學工程與技術、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石油與天然氣工程、紡織科學與工程、輕工技術與工程、交通運輸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農業工程、林業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生物醫學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園藝學、農業資源利用、植物保護、林學、水產、基礎醫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藥學、中藥學、護理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工程管理、農林經濟管理、公共管理、項目管理、會計、金融、統計。

補貼標準

符合條件人員攻讀研究生畢業後可享受 學費50%的補貼,每人補貼額度最高不超過5萬元。已經享受市財政相關學費補貼的,不再重複享受補貼政策,同等學歷只能享受一次學費補貼。

補貼標準

今年起,寧波市企業在職人員攻讀研究生學費補貼統一實行在線申報。申報人應在規定的申報時間內註冊登錄「寧波市企業在職人員攻讀研究生學費補貼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進行申報。

(一)信息填報

申報人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註冊「申報系統」個人帳號,填寫申報信息:

1.電腦端:登錄「申報系統」(https://nbzj.rcpx.net/YJS),註冊帳號,完成相關信息填寫。

2.手機端:關注「寧波在職研究生教育」公眾微信號,點擊公眾號底部「學費補貼」菜單欄,註冊帳號並完成相關信息填寫。

(二)單位公示

1.完成相關信息填寫後,申報人在線下載《寧波市企業在職人員攻讀研究生學費補貼申報表》。《寧波市企業在職人員攻讀研究生學費補貼申報表》應在申報人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內全信息公示,並加蓋單位公章。

2.公示無異議後,在線填寫、下載《公示情況說明》,並加蓋單位公章。

(三)上傳資料

申報人按照「申報系統」提示上傳相關電子資料。上傳的資料包括:

1.身份證正反兩面電子照;

2.個人近期一寸電子照;

3.勞動合同(拍照上傳);

4.社保卡電子照;

5.《寧波市企業在職人員攻讀研究生學費補貼申報表》(拍照上傳);

6.《公示情況說明》(拍照上傳)。

(四)資格審核

各地人力社保部門負責對本轄區申報人員的材料初審。市人力社保局對申報材料和申報對象資格進行複審,並對符合條件的申報對象進行為期五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納入企業在職人員攻讀研究生學費補貼對象管理名冊。

(五)補貼協議

參加研究生入學考試並被錄取的申報人,應於2021年11月底前與市人力社保局簽訂學費補貼協議。簽訂協議時請攜帶以下資料:

1.《寧波市企業在職人員攻讀研究生學費補貼協議》一式兩份。可登錄「申報系統」填寫相關信息後下載協議文本;

2.錄取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

3.加蓋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公章的《寧波市企業在職人員攻讀研究生學費補貼申報表》、《公示情況說明》。請申報人自行保存申報時上傳的資料原件和申報公示材料原件。

(六)補貼申領

1.申領人應在畢業後3個月內登錄「申報系統」,在申報系統上填寫相關信息。

2.上傳學歷學位證書、學費發票(發票抬頭為申請人的姓名)、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寧波市企業在職人員攻讀研究生學費補貼協議、勞動合同(拍照上傳)、本人社保卡等資料。

3.攜帶碩士或博士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學費發票原件到寧波市人才培訓中心受理窗口辦理學費補貼申領手續。

4.經審核無誤後,市人力社保局根據文件要求將學費補貼發放到申領人個人社保卡帳戶。

其他要求

各地人力社保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嚴格把關,確保學費補貼申報工作按時規範高效完成。

材料受理單位:寧波市人才培訓中心

地址:海曙區柳汀街557號人才大廈521室

來源: 寧波市人社局

編輯:余婧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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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R2nCKHMBiuFnsJQV0Hh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