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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端木婉清,原創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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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上衝浪時,無意間看到這麼一段話,深有感觸。
她說:
燈泡滅了,我仔細檢查了下,鎢絲並沒有斷。我重新按下開關,燈泡閃了兩下又滅了。
我問:你怎麼了?不開心嗎?
燈泡回答:等會兒,有個蛾子在窗外看我好久了。
我說:那不挺好,有人看得上你。
燈泡說:我不是火,別讓她看錯了,誤了人一輩子。
是的,關於愛情,人們總習慣有飛蛾撲火的行為,把滿腔的愛和情都付諸在那個人身上。
不管不顧勇敢,費盡心思靠近,甚至不惜名譽盡失也要去愛去得到。
最後把自己燃燒成灰燼了,才發現,你拼死拼活愛的「火」,ta並非是「火」
腦海里,想起舊時光里的一件事。
我曾經認識一個叫元元的女孩,她23歲那年,喜歡上了一個比她大五歲的生意男。
喜歡的程度,在旁人眼裡有些走火入魔,她自覺也像是被誰下了蠱,整一個眼裡心裡都是他。
元元先是偷偷暗戀,後是控制不住明戀,她把他的一切都看在眼裡記在心上,崇拜的不行。
但對方對她始終淡淡的。相識,僅僅也是相識而已。
多次被冷眼後,元元終於鼓起勇氣,在一家婚紗店租賃了一條很貴的晚禮服,出現在有他的酒會上,向他表了白。
她認為自己也算美女,又是名校畢業生,而且會畫畫彈鋼琴,才藝俱佳,而且她還有那麼愛他的心。想他一定會喜歡上她。
但結果,換來的還是他的一句冷冷拒絕。
他說:謝謝你的喜歡,但請不要把時間浪費在我身上。
當時的酒會,各種人多眼雜,彼時全都看向她,她紅著臉快速逃離。
她想不明白,他為什麼就是不喜歡?
元元以為一定是她哪裡還不夠好,一定是她還不懂他的喜好,所以,才走不近他的心。
接下里的日子裡,她重整旗鼓,百般留意打聽他的喜好,並且打算全新改造自己。
她健身、美容、做瑜伽、報課程,抓業務,成為生活、職場精英,連插花和茶道都學上了。
她自覺已配得上他了,追她的男孩也不計其數,於是她再次勇敢地約了他,紅著臉表白。
他來了,但結果,哥哥殘酷,他還是拒絕了,並且叫她以後不要再找他。
元元百思不得其解,追問男人,到底為何不喜歡她?她想愛若死,也要死得明明白白。
男人說:你不是我的菜,我也不是你的愛。我不喜歡你,就是不喜歡。你不要為我多浪費時間。那只是自找麻煩。
元元說:你太絕情了,連點假意的溫柔都不能給一下我嗎?
男人說:假意的愛有什麼用?曖昧嗎?我沒空玩,你也別期待,我不想耽誤你一生。
那天的後來,元元大哭了一場,回家蒙頭就睡,她以為醒來是世界末日,但她醒時,是一個明媚的晴天。陽光從窗戶外投射進來,窗戶外是車水馬龍的世界,推開窗,空氣里都是新生的因子。
她忽然頓悟了一件事。
喜歡一個人或許是毫無理由的勇敢,但不喜歡一個人也是偽裝不來的直白。
我愛你,不代表你也愛我,我為你付出所有,不代表你也能回我以投桃報李。
很多事物,若非彼此甘願傾慕,就變成了一個人的一腔孤勇,就像你坐在機場,永遠等不來一艘船。
如果愛的人,偏巧還是不能站在陽光下愛的人,那更是枉然。
元元愛上的人,並非不能站在陽光下可愛,只是他終究有他的喜歡,他的不愛。
既然不愛,拒絕是最好的呵護,不玩曖昧是最好的成全。
就像那些追求她的男生,她不喜歡就是不喜歡,何必留下曖昧的氣息供他人念想。
終究,我不是你的火,所以,要學會及時拒絕。
終究,你有你的光,所以,該撲向真正的愛。
這世間人來人往,抵不過一句,我們相愛。
端木婉清,情感作者,你的感情閨蜜,複雜人性解惑人,已出版《懂,是塵世里最美的情話》,感謝您的閱讀,期待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