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商22年挫折不斷,李亞鵬若是繼續拍戲,會成為劉德華第二嗎?

2020-11-26     刀刀叨文藝

原標題:經商22年挫折不斷,李亞鵬若是繼續拍戲,會成為劉德華第二嗎?

李亞鵬,王菲的前夫、周迅和瞿穎的前男友,內地「初代偶像小生」,也是一個成立了「嫣然天使基金」的慈善人物、一個想要建立「文化烏托邦」的理想主義者——

在他經商的第22個年頭,因「被控欠債4000萬」一案於11月25日在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再審,再度成為大眾焦點。

由於再審並未判決、李亞鵬本人也未現身法院,於是網友們的問號一籮筐:「李亞鵬真的欠了4000萬嗎?」「李亞鵬是否在脅迫之下簽署協議?」「李亞鵬的財產狀況還好嗎?」「欠債4000萬一案會影響他的新戀情嗎?」「王菲需要與李亞鵬共同還錢嗎?」

那麼,這起在一審二審中、李亞鵬都被判決敗訴的案件,到底會對他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上圖:李亞鵬與小19歲女友的新戀情剛被曝光

一、「欠債4000萬」一案相關的雪山小鎮,曾經寄託了李亞鵬的美好理想

先快速捋一下案情:李亞鵬被控「欠債4000萬」一案,其相關項目是曾經寄託了他被媒體稱為「地產大亨」的商業理想、被描繪為一幅美好藍圖的——雲南麗江古城束河古鎮東區的雪山小鎮。

1、李亞鵬被控「欠債」4000萬是怎麼回事?

2013年11月,李亞鵬在麗江召開了雪山小鎮發布會,宣布進軍房地產,項目總投資號稱將達到35.7億元人民幣。

他於2008年就籌劃成立了麗江雪山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雪山公司」),公司股東除了李亞鵬之外,還有李亞煒(李亞鵬的哥哥)和李一兵;

上圖:李亞鵬和「雪山小鎮」

2012年,「雪山公司」與北京泰和友聯簽訂協議,約定合作完成「雪山文苑」項目,泰和友聯公司為雪山公司注資6000萬元,獲得雪山公司10%的股份——2012年1月至7月間,泰和友聯公司分4次匯完了約定的6000萬元。

雙方還約定:項目開發周期為3年,開發周期屆滿時,由泰和友聯公司先行收回約定的固定權益收益4000萬元。

三年約定期滿,因「雪山小鎮」項目經營不善,泰和友聯要求按約定收回4000萬固定權益收益,李亞鵬方始終未兌現。因此於2015年,泰和友聯將李亞鵬方告上法庭。

2018年3月,此案經法院二審判決:李亞鵬和哥哥李亞煒向泰和友聯公司支付4000萬元及利息。

上圖:李亞鵬和哥哥李亞煒

2、李亞鵬曾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是怎麼回事?

由於李亞鵬方一直未履行判決,2018年4月9日,他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但司法部門發現李亞鵬的身份信息已更改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

隨後,李亞鵬方提出申請重審,因此2019年9月案件進入重審階段之後,李亞鵬也被移除出了「失信被執行人」。

在11月25日的重審後,原告代理律師聶敏對媒體表示:由於李亞鵬身份信息變更,所以法官無法對他執行「限制高消費」。

聶敏還表示:「李亞鵬使用失效身份信息應訴,浪費了很多法院人員、律師和當事人的時間參加了兩三年連身份信息都不準確的庭審,人民法院應該對其行為進行懲戒。」

3、李亞鵬「下跪借錢」的錄音又是怎麼回事?

欠債4000萬到底屬於什麼性質?李亞鵬簽署4000萬元承諾書是否存在脅迫行為?

原告律師聶敏透露:11月25日開庭再審的焦點,來自李亞鵬的一份錄音。

錄音中,李亞鵬說:「你們需要一個什麼樣的保障、我給你們一個什麼樣的保障,需要我跪下、需要我趴下,都可以。」

原告方認為:這說明李亞鵬本人懇求投資公司簽署相關文件;但被告方李亞鵬的代理律師認為:這說明李亞鵬遭受到原告方的脅迫。

雙方在11月25日的庭審中,發生了激烈的辯論。

法院問是否同意調解,李亞鵬方表示同意,但原告方不同意,原告代理律師聶敏還表示「即使調解,投資公司(原告)也對被告是否有償付能力存在疑問。」

據了解,由於已經進行了三次審理,此案將不會再開庭,不日將直接判決。

二、經商22年,曾經「窮」到連加油都得借錢

那麼,李亞鵬兄弟倆,是否具有償還「欠債4000萬」的能力?

答案是:有。

因為就在2019年10月,李亞鵬控股的贛州中書資源置業有限公司,以總成交底價7.8億元將江西的4宗土地收入囊中,意欲再次打造一個他理想中的「文旅烏托邦」。

那麼李亞鵬為何在一審二審之後,始終堅持認為自己不該付這4000萬呢?因為他看來:雙方約定的4000萬為利潤分紅,而項目並未盈利,因此不該賠償。

回顧一下李亞鵬從1998年,初次創業以來22年走過的經商之路,可以說:一路風雨,未改初衷。

他第一次創業,是在98年拿到了50萬美元的投資,做網際網路婚慶服務公司,但僅維持了9個月就因沒拿到下一輪融資而關門。

2001年,拍完《笑傲江湖》之後,他嘗試向後期轉型,成立了北京春天文化傳播公司,先後出品了《海灘》等多部電視劇和《將愛》等電影。

此後他徹底擺脫演員身份,專心暢遊商海,創業項目也曾涉獵酒吧、夜店、餐館、影視、地產等多個行業。

李亞鵬說,自己用了10年來找到「一生方向」,中間還成立了嫣然基金,直到在2010年臨近「四十不惑」時,確定了「書院中國」是自己的畢生夢想。

從那之後,李亞鵬經歷過幾次至暗時刻:

其中一次是2014年,嫣然天使基金飽受質疑,在18個月的時間裡,經歷了6次審查,他一度想好了退路:帶著女兒李嫣和老母親,回到老家「一號立井」開個小飯館。

另外一次,就是2018年在「欠款4000萬」一案二審過後,李亞鵬接受了魯豫的採訪,坦然承認了自己的困境。

「我們從2010年籌建到2015年乃至2016年,公司是沒有收入的,我靠著我們所有的積蓄和舉債,純借款(來維持經營)。」

雖然還有房住、有車開,但他直言:「我沒有現金了」,並對魯豫說:「到時候我可能還得問你借錢加油了。」

雖然從小就是一個「凡事都做好最壞打算」的人,但經商這些年的經歷,還是深刻地讓李亞鵬體會到了:什麼叫做「屢敗屢戰」。

2018年,他接受蔡紫的採訪時說:「我想給我孩子教育唯一的一個核心,就是我希望她是一個經得起失敗、失敗之後還能站起來的人。」

至於作為前妻的王菲是否需要一起償還這筆債務?

因倆人是在2013年9月13日公布離婚,「欠債4000萬」一案是在兩人婚姻存續期間發生,所以不少網友有此一問。

答案可以從七年前,李亞鵬所發的「離婚聲明」里找:「我們從戀愛到結婚,財務一直是獨立的,所以也不存在財產分配的問題。」

李亞鵬曾在離婚後,對自己商業上的合作夥伴說過這麼一句話:「財產獨立是我保持一個男人尊嚴的最後堅持。」

如今,小19歲的新女友海哈金喜也加入了嫣然天使基金,以李亞鵬身為男人的責任與擔當,想必不會讓這段戀情受到「欠債4000萬」一案的影響。

三、若繼續拍戲,他會成為「劉德華第二」嗎?

最後,我們來探討標題的提問——11月25日,李亞鵬「欠債4000萬」案子開庭審理的新聞出來之後,有網友不無遺憾地評論:「如果謹慎些,他很可能成為第二個劉德華的。」

我反而覺得按照李亞鵬的性格,這種設想,即便時光倒流也不會成立。

因為娛樂圈裡,能夠像劉德華一樣、數十年如一日地堅持不懈去努力的人可以有很多,但不是人人都有劉德華對演藝事業的一腔熱血。

這股熊熊燃燒幾十年的熱情,李亞鵬身上也有,但不是對表演事業,而是對他的商業藍圖、他的「文旅夢想」。

今年49歲的李亞鵬,作為演員趕上了好時候——張紀中監製的內地版「郭靖」「令狐沖」都是他,而且憑《將愛情進行到底》成為內地的第一代「偶像小生」。

但是,1971年9月27日出生在一個知識分子家庭的李亞鵬,媽媽是醫生,爸爸是無線電工程師,若不是誤打誤撞考上了中戲表演系,他大機率會選擇理工科作為職業。

1994年中戲畢業之後,李亞鵬受到滕文驥、霍建起、張一白等導演的青睞,出演了多部爆款電視劇,特別是2000年接替邵兵出演了《笑傲江湖》之後人氣爆棚,因此被媒體評為「2000年四大小生」,與陸毅、黃磊、胡兵並列。

左起:陸毅、黃磊、李亞鵬、胡兵

但「成為一個好演員」幾乎從來就不是他的第一選擇,「我不是一個文藝愛好者,從小就不是。」

李亞鵬在2000年底因「令狐沖」爆紅之後,面對粉絲的追逐和尖叫,內心產生了懷疑:「如果我真的是特別喜歡錶演這件事情,那我覺得不管付出什麼我也心甘情願,但我(不是),我要去尋找一下我新的人生方向」。

從那年開始,29歲的他向經紀人蔡藝儂要求減產到一年只拍一部戲。

作為商人的李亞鵬——比做演員的他,擁有更強烈的野心與慾望。

他曾在2018年的採訪中,被要求分別給做演員的自己、做商人的自己來打分時,給後者打了90分:「我做演員如果是60分的話,這邊(經商)是90分」,當時他還處在「欠債4000萬」一案打官司的時期。

李亞鵬今年49歲,他在29歲時開始尋找人生方向,39歲時終於確定了自己的夢想,49歲時幾經挫折但屢敗屢戰。

在他的這個夢想里,劉德華梁朝偉等影帝不是他的榜樣,宗慶後、任正非、褚時健,這些在40歲甚至70歲之後創業成功的企業家,才是他對標的偶像。

我是一個理想主義的創業者」,李亞鵬說。

所以他選擇了折騰著、冒險著去過完自己的下半生,而不是平穩的、穩妥的掙著演員這份片酬。

但我反而覺得,縱觀22年來李亞鵬的創業史,他就像「打不死的小強」,愈挫折愈有生命力——

只要不棄子投降,他的這盤棋,也許下一步就能盤活。

今日主筆:某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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