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標題下「文明寧波」可快速關注
車窗拋物,是個老生常談的問題。當目睹個別不文明的駕駛員或乘車人從車內隨意拋灑垃圾的行為後,相信大多數市民的反應,都是口頭譴責或在網絡社交平台進行吐槽、曝光。
但最近在甬台溫高速寧波市奉化收費站,有位鄔先生卻特別較真,寧可自己回家晚一點,也要找到那輛車的駕駛員,讓對方知道在高速公路上隨意拋物的危險性。
「
「12日那天,我是過來寧波看朋友的,到了晚上7點多,就從寧波東收費站上高速準備回家。車子開到往台州方向奉化收費口附近時,左前方一輛銀色小轎車副駕駛位置突然飛出一個異物,一下子砸到我的車頭,把我嚇了一跳!」
」
鄔先生是台州三門人,有14年駕齡,是個老司機,面對突發情況,他立即握緊方向盤,並控制車速,避免自己因驚慌引發事故。「說實話,我在地方道路上看到過好幾次車窗拋物,但高速上還是第一次碰上,當時脾氣一下子就上來了。且不說對方拋出來的東西有沒有砸壞我的車,單單這一行為本身,就必須跟他好好理論一下。」
於是,鄔先生先通過車載電話報了警,然後果斷改變了自己的行程,跟著那輛銀色小轎車從奉化收費站下了高速。「出了收費站,我靠邊停車後還下車跟這輛車揮手示意,但對方直接開車走了!」鄔先生說,他檢查了一下自己的車子,發現被異物砸到的地方掉了一些漆。
很快,巡邏的高速交警就趕到奉化收費站了解情況。交警說,他們已根據車牌聯繫上了那輛車的駕駛員,車損方面的事,鄔先生到時候可以跟對方面對面協商賠償。
「我也跟交警說明,自己並不在乎這一點車損,不需要對方賠錢,只是希望讓對方知道車窗拋物的危險性。」鄔先生說,他之前還注意到,銀色小車的車燈是壞的,對自己車輛車況這麼不注意的駕駛員,估計在安全方面的意識也不是太強,也希望提醒對方一下。
當晚8點40分,銀色小轎車趕到了奉化收費站,車上下來兩個20多歲的年輕小伙,見到高速交警後,一臉茫然。
「
在收費站等待了40多分鐘的鄔先生上前跟對方說:「年輕人,你們開車怎麼能隨便往車窗外扔東西呢?還好我開的是商務車,車身比較高,只是砸中保險槓,如果是一輛小車,那可能砸中的是就是擋風玻璃了,那肯定要出事的呀!你們有沒有想過後果……」
」
乘客潘某事發時就坐在銀色小車副駕駛位置,他聽了鄔先生的話之後非常慚愧,說自己在高速上喝了一瓶水,看看旁邊沒有車,所以隨手就扔了出去。承認了自己的錯誤,也虛心接受了鄔先生的批評後,潘某連連跟鄔先生道歉,表示願意賠償車輛的損失。
因為車損不大,對方態度也不錯,鄔先生沒有讓對方賠償,只是再三勸說:「車窗拋物很不文明,高速上車速那麼快,就更不應該了。今天如果不是為了等你們,我老早已經到家了,耗了這麼多時間,就是希望你們能重視一下交通安全。開車上路,安全文明駕駛,不僅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
最後,高速交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小轎車乘客向外拋灑物品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50元的處罰。
「無論是地方道路還是高速公路,向車外拋灑物品都是違法的。」處理該事件的高速交警黃警官說,根據道路交通法律法規,乘車人不得向車外拋灑物品,不得有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的行為;駕駛員如在駕駛時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將被記2分,罰200元。
黃警官表示,在高速公路巡邏過程中,他們也常常會在路面上看到空飲料瓶,那都是司乘人員車窗拋物造成的,「甚至有一次,有一輛小車拋出可樂瓶,直接砸在了巡邏警車的引擎蓋上,把巡邏民警也嚇一跳,真的太危險了!」
車窗拋物,對於司乘人員來說,或許只是無意間的「小動作」,但它埋下了大隱患,也丟掉了道德和文明。高速交警倡議:拒絕車窗拋物從我做起,也很歡迎市民向交警部門舉報這樣的不文明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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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寧波晚報、現代金報
編輯:妙朵兒 責任編輯:蘇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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