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疫當前,隔離病毒但不隔離司法服務。2月7日,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東莞第一法院」)為保證疫情期間執行退款工作的順利開展,全市首推「微信刷臉線上退款」新舉措,成功為兩名申請執行人發放了執行款。
兩名身處外省的申請執行人無需到庭,僅需憑法院的簡訊邀請碼登錄「微信人臉識別線上退款系統」微信小程序進行識別認證,當天即收到了法院轉帳劃付的案款。
微信刷臉,線上退款
2020年1月初,因勞動爭議糾紛,牛先生向東莞第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東莞市某物流公司,隨後東莞第一法院凍結該公司名下銀行帳戶。近日,該物流公司主動將執行款91929.75元(含執行費)匯入法院帳戶,執行法官隨即於2月6日電話告知牛先生該案已經執行到位,可將案款發放給他。
但牛先生稱其身處老家安徽省,由於疫情非常嚴重,道路全部封鎖,無法出城,也不確定何時能夠到達東莞。考慮到現在疫情的嚴重性,執行法官建議當事人不要前來法院辦理領款相關手續,可試用「微信刷臉線上認證退款」的遠程方式辦理退款。牛先生同意後,執行法官通過執行團隊工作微信號將當事人操作指引發送給牛先生,指引牛先生熟讀操作說明和約在次日早上辦理領款手續。
2020年2月7日上午10點,執行法官通過「東莞一法審執輔助辦案系統」(外網),向牛先生髮送含有邀請碼的手機簡訊。牛先生登錄註冊「微信人臉識別線上退款系統」的微信小程序後,依序按照「電子簽名—核對身份—人臉識別—同意退款協議—上傳身份證照片—錄入並確認收款帳戶信息—提交申請確認結束」的步驟,順利完成了微信線上身份驗證和確認帳戶信息的操作。
執行法官隨後登錄「東莞一法審執輔助辦案系統」將牛先生上傳的資料列印出來,核查確認無誤後錄入執行案件管理系統的「案款發放」介面提起退款申請、流轉審批和提交財務出納支付。當天下午3點多,牛先生向執行法官發來了款項到帳信息的截圖,確認收到了款項。牛先生向執行法官表示:在現階段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不用到法院就可以辦理領取執行款手續,非常便利地解決了申請執行人的燃眉之急。
同日,身在湖北省的任先生也通過同樣的方式領取到了48473.67元執行案款。
推行「八大線上措施」
除了創新微信刷臉認證遠程退款之外,東莞第一法院還結合疫情防控的實際形勢,全流程梳理執行立案、查詢、送達、約談、聽證、調查等關鍵環節,全面運用網上立案、智慧送達平台、執行團隊微信工作號、視頻會議、電話簡訊等便民利民方式辦理執行業務,組合推出了「網上立案」、「團隊微信工作號在線辦理業務」、「網絡調查、約談、聽證」、「微信刷臉線上認證退款」、「電子送達」、「現場保全查封緊急聯繫專線」、「涉疫情案件24小時熱線電話」等八項囊括遠程電子、網絡在線、電話熱線等方式的線上執行服務,並向社會公眾發布詳細辦事指引。
其中針對涉疫情執行案件向社會開通的快速處置24小時熱線電話,配置了專人專門針對涉疫案件提供「優先處理、優先執行、優先救助」綠色辦案通道,全力夯實築牢「善意執行、文明執行」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