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立新 王飛 王斐 新聞來源:正義網
毆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法律絕不輕饒!2月17日下午,由河南省三門峽市湖濱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侯鋮鋮毆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案,在湖濱區法院開庭審理。經審理,法院當庭宣判,以妨害公務罪判處侯鋮鋮有期徒刑六個月。
檢察機關指控,2月2日23時許,被告人侯鋮鋮酒後乘坐他人駕駛的轎車路過湖濱區磁鍾鄉314省道泉腦村疫情防控卡點時,因其所乘車輛無通行證被攔,侯鋮鋮下車交涉時,拒不聽從卡點工作人員勸阻,不接受檢查,將工作人員趙某某推倒在地,並騎在趙某某身上進行毆打,經法醫鑑定,趙某某的傷情為輕微傷。
案發後,三門峽市公安局東城分局於2月3日對侯鋮鋮立案偵查。湖濱區檢察院第一時間依法提前介入,積極與偵查機關進行溝通,引導偵查機關完善相關證據。2月15日,該院依法從快對侯鋮鋮以妨害公務罪批准逮捕。2月16日移送審查起訴後,湖濱區檢察院通過「三遠一網」辦案系統,當日完成審閱卷宗、提審、核實證據、製作法律文書等工作,當日向湖濱區法院提起公訴。
侯鋮鋮妨害公務案,是河南省檢察機關疫情防控期間辦理的一起典型案件。記者從河南省檢察院了解到,該省檢察機關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時,積極主動作為,依法履職辦案。截至2月17日,該省檢察機關辦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90件134人,涉及妨害公務、尋釁滋事、詐騙等11個罪名。該省檢察機關及時提前介入42件涉疫情防控案件偵查,依法快捕快訴成為辦理涉疫情犯罪案件的「新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