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捕
「通通理財」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犯罪嫌疑人
近日,本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黃某批准逮捕。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6年4月,犯罪嫌疑人黃某在未取得金融機關准入許可的前提下,上線「通通理財」P2P平台,並開始對外運營。通通理財平台上線後,通通公司通過口口相傳及廣告推廣的方式向社會進行公開宣傳,吸引社會上不特定人員投資,並承諾到期後返還本金並支付8%-12%的利息。
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編輯 | 王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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