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紀要是黨政軍機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經常使用的一種公文。本文就會議紀要的寫作進行了梳理與總結,其中方法希望對大家有所啟發。
什麼是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是一種記載、反映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的紀實性公文,是貫徹落實會議精神、指導工作、解決問題、交流經驗的重要工具。會議紀要可以多向行文。向上級機關彙報會議情況,以便得到上級機關對工作的指導;向同級機關通報會議情況,以便得到同級機關的支持配合;向下級機關傳達會議精神,以便統一認識,貫徹執行。
會議紀要的種類
1. 決議性會議紀要,主要記載和反映會議作出的重要決策事項,常用於各級領導機關的辦公會,如省長辦公會議、市(縣)長辦公會議等。
2. 協議性會議紀要,主要記載雙邊或多邊會議有關內容及其達成的協議等情況,常用於領導機關主持召開的多部門協調會或不同單位共同召開的聯席辦公會等。
3. 研討性會議紀要,主要記載和反映經驗交流會議、各種專業會議或學術性會議的研討情況,主要用於職能部門或學術研究機構召開的專業會議、學術研討會議等。
會議紀要的內容結構
一、標題
1. 「會議名稱+紀要」,如《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等。這類標題最為常見。
2. 「正標題+副標題」,正標題提出問題或揭示會議主旨,副標題多為「會議名稱+紀要」。如《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是家庭、學校和社會的共同責任——xx市xx區教育工作研討會紀要》。這種標題常見於報刊發表的會議紀要。
3. 「發文機關名稱+議題+紀要」,如《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市場管理工作會議紀要》。
二、正文
1. 開頭:主要用於概述會議的基本情況,包括會議名稱、時間、地點、主持人、參加人、會議議程和主要成果等,然後用「現將會議主要精神紀要如下」或「現將這次會議研討的幾個問題紀要如下」等過渡句轉入下文,文字一般都比較簡練。
常見的寫法有兩種:一是列項式,即將會議名稱、時間、地點等要素依次列出,各占一行,使人一目了然。這種寫法多用於辦公會議紀要。二是概述式,即將會議的基本要素用一段文字作簡要敘述,使人看後對會議情況和基本精神有個大致了解。
2. 主體:一般包括會議研究的問題、討論的意見、作出的決定和提出的措施辦法等。
(1)條款法,就是把會議議定的事項用條款方式加以簡要說明,分別冠以一二三四的標號,一條寫一個事項。這樣表述簡明扼要,適用於部署工作的會議或辦公會議,也適用於工作協調會等。
(2)綜述法,就是將會議所討論、研究的問題綜合成若干部分,每個部分集中談一個方面的問題,較複雜的工作會議或經驗交流會議的紀要多採用這種寫法。
(3)歸類法,有些工作會議涉及內容較廣,討論的問題較多,這就要求按討論問題的性質或議定事項的不同分類進行整理,分別列出序號、標題來敘述,每個標題下面視內容多少,或分段或分條來寫。
(4)摘記法,就是按會議發言順序記錄每個人的發言要點,根據各人提出問題的不同角度,整理成幾個問題,並署上發言人姓名、職務,有時還要加上小標題。
3. 結尾:有的向有關單位和人員提出為實現會議目標和任務而奮鬥的號召或希望;有的就會議議定的有關問題,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建議;有的向有關單位和人員提出貫徹落實的具體要求;有的則對會議意義和收穫進行評價等。
三、文尾
會議紀要一般也有文尾,與其他文件類同,主要是會議紀要的印發機關、成文日期、發送單位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