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阜陽潁州路!深夜,大狗突然撲咬市民!監控拍下全程……

2019-09-18     法律與生活

遛狗牽繩

你以為就沒事了?

市民蔣先生前幾天

遭遇了一場「飛來橫禍」

他被突然撲上來的大型犬

咬 傷 了

監控畫面顯示,9月13日晚11時30分許,騎著共享單車的 蔣先生剛到還車點,一名男子牽著條大型薩摩耶從他身邊經過。

看見蔣先生,薩摩耶「熱情」的撲了上去,蔣先生的大腿當即被 咬出3厘米左右的傷口,並有鮮血流出 。

雖然有牽引繩,但遛狗男子拉起狗來十分費力,咬傷蔣先生後,狗狗仍不停往蔣先生身上撲。

(蔣先生身上的傷口)

被咬傷後,狗主人承諾帶蔣先生去打針。考慮到男子牽著狗不方便,出於信任,蔣先生讓狗主人把狗先送回家。

隨後,蔣先生在原地等了一個多小時, 也沒等來狗主人 ,無奈之下他報警求助。

幾經周折,14號晚蔣先生在東嶽巷附近找到了狗主人。

蔣先生稱,他對狗主人逃跑的行為非常氣憤,而且對方 事後並不承認自己的狗咬到了蔣先生 ,直到他拿出監控視頻還想推脫。

血清 750元、狂犬病疫苗每針65元共計5針,共計 1075元 。 除了醫藥費,蔣先生希望對方能賠償自己的打車費、誤工費等費用。

就賠償問題,目前雙方尚未達成一致。

對於自己遭遇的「飛來橫禍」,蔣先生覺得很委屈, 稱一定要給自己討個說法 。

昨天,阜陽市公安局發布的致廣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中明確指出:

攜犬乘坐電梯或戶外遛犬時,主動使用束犬鏈(繩),為犬只配戴嘴套,遇人主動避讓,犬只不慎咬傷他人時,養犬人應主動對傷者實施救治。

以下為通告全文

廣大市民朋友 :

為推進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維護市容環境和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眾人身健康和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致廣大市民朋友依法文明養犬一封信:

一、遵規守約,安全養犬。

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在阜陽主城區及各縣市城區等重點管理區,不攜犬進入市場、商店、商業街區、賓館、飯店、公園、公共綠地、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圖書館、展覽館、影劇院、歌舞廳、體育場館、老年(少年)活動中心、社區健身場所、遊樂場、車站、候車(機)室等公共場所;不攜犬乘坐公共運輸工具;不危害公共利益,不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不放任、驅使犬只恐嚇、傷害他人,犬吠影響他人休息時,養犬人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二、加強管理,規範養犬。

嚴格遵守養犬登記和免疫制度,不隨意遺棄犬只,攜犬乘坐電梯或戶外遛犬時,主動使用束犬鏈(繩),為犬只配戴嘴套,遇人主動避讓,避免犬只近距離接觸小孩、老人、孕婦等特殊群體,避免發生咬傷他人的悲劇事件,犬只不慎咬傷他人時,養犬人應主動對傷者實施救治。對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只,養犬人應當立即採取隔離等控制措施,並報告當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三、愛護環境,文明養犬。

自覺遵守《阜陽市民公約》,愛護公物,保護環境。不占用樓道、綠地等住宅小區物業共用部位養犬;攜犬出戶時,不隨意踐踏草坪、花壇,不占用公共設施;防止犬只在休閒場所、道路、小區綠化帶等地排泄糞便,對排泄的糞便,及時清理,並妥善處置;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侵擾他人正常生活秩序,在合適的時間和地點遛犬。

四、依法養犬,違法必究。

養犬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對飼養人處以警告;

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恐嚇他人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縱犬傷人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法定職務的,依法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講文明、有公德、守秩序、樹新風,自覺遵守社會公德是每位市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希望廣大市民朋友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真正做到依法、安全、規範、文明養犬,以實際行動做新時代文明市民,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加快建設大美阜陽做出積極貢獻!

阜陽市公安局

2019年9月16日

「我家狗不咬人」

不要打這種包票!

許多狗咬人的悲劇

從一開始就是可以避免的

再次提醒各位市民朋友

遛狗一定要牽繩

最好為其戴上嘴套

避免意外再次發生!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OsUNQ20BJleJMoPMK4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