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濰坊市海岸帶保護條例》5月1日起施行

2020-04-25     中宏網山東

中宏網山東4月24日電24日,記者從濰坊市人大常委會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落實好中央和省、市委關於渤海生態保護政策要求,確保濰坊渤海綜合治理3年明顯見效,同時也為了在新形勢下更好地依法、妥善處理保護與利用的關係,儘可能用足用好海岸帶資源,推動各項建設活動從優從快開展,濰坊市集中力量制定出台了《濰坊市海岸帶保護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六章五十五條 五個方面制度設計

據了解,《濰坊市海岸帶保護條例》共六章五十五條,包括總則、保護規劃、資源保護與利用、污染防治、法律責任和附則等,主要制度設計有五個方面。

管理職責分配。結合「三定」方案,對規劃、資源保護和利用、污染防治等環節的政府部門職責邊界予以釐清,做到能具體明確的儘量具體明確,防止條例執行過程中推諉扯皮、「依法打架」情況。

明確海岸帶保護專項規劃的地位、主要內容和編製程序等。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海岸帶保護專項規劃是海岸帶保護的基本依據,各種保護、利用與管理活動都應當符合規劃要求。海岸帶保護專項規劃應當確定海岸帶保護範圍、「三區」分類保護體系。同時,還規定了規劃的編制原則、實施主體以及制定、修改、公布程序等。

對海岸帶範圍內重要資源予以保護和規範利用。為保護和修復海岸線,規定了「三區」管控要求、海岸建築退縮線、全面禁止圍填海、自然岸線保有率控制等制度。為實現資源的集約、有效利用,規定了天然滷水開採管控、物種保護、地下水資源保護、防護林建設、生態修復和旅遊開發等制度。

加強海岸帶範圍內污染防治工作。包括陸域污染防治和海域污染防治兩方面。陸域方面,對化工項目准入、排污口設置、污水處理排放、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和施肥施藥管控等予以規定;海域方面,對水產養殖管控、船舶污染防治、港口污染防治、海洋垃圾治理等予以規定。通過對上述陸、海兩方面主要污染源的有效治理,力求逐步削減入海污染負荷,實現海岸帶範圍內生態環境的整體改善。

法律責任。一方面從實際執法需要出發,對上位法沒有規定具體處罰的內容予以規定,以填補上位法空白,同時對上位法的已有規定予以細化補充,以方便執法操作。另一方面針對資源保護、污染防治等日常管理工作中有關部門推諉扯皮、不願擔當的現象,條例壓實部門職責,處罰規定都對負責實施的政府部門予以明確,同時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瀆職、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處罰放在法律責任一章的第二條予以強調。

嚴格落實政策 加大管理力度

據了解,下一步,《濰坊市海岸帶保護條例》施行後,濰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嚴格落實《濰坊市海岸帶保護條例》,會同海洋發展和漁業、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海事管理機構等部門單位和沿海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加快修改完善本市海岸帶保護專項規劃。

確定海岸帶保護範圍、分類保護體系和管控要求,遵循國土空間規劃,符合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海洋功能區劃。根據海岸帶自然環境保護及沿海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將海岸帶劃分為嚴格保護區域、限制開發區域和優化利用區域。

利用好天然滷水資源。位於北部海岸帶的天然滷水資源是我市特色優勢資源。為加強天然滷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保護生態環境,近年來,我市嚴格按照「以鹽定溴、溴鹽平衡、綜合配套」的原則,所有溴素生產企業全部配套合理的鹽田面積,做到先提溴、後曬鹽。同時,按照市政府要求嚴格落實溴素生產企業冬季停產限產制度,即每年的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溴素生產企業實行停產限產,減少滷水資源空排等浪費行為,積極引導企業創建綠色礦山,提高綜合利用水平。《條例》實施後,將進一步加大管理力度,確確實實地將天然滷水資源保護好、利用好。

堅持陸海統籌、分區管控、生態優先的發展理念,在剖析濰坊市海岸帶保護和開發現狀的基礎上,客觀分析海岸帶發展的機遇和面臨的挑戰,提出以構建陸海統籌的空間格局為指引,以海岸帶重點管控邊界劃定為核心,以海岸帶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海岸帶生態屏障構建、海洋產業新舊動能轉換和高品質海岸人居環境打造為抓手的規劃主要內容,探索科學制定海岸帶保護和利用策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OrCxr3EBnkjnB-0zAmD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