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的生活基本上都在繳納五險一金。那麼,五險一金可以提取出來嗎?其實,只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也是完全可以取出的!
提取養老保險,要滿足以下條件:
(1)退休後死亡,個人帳戶儲存額仍有結餘時,其結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一次性結算,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領取,養老保險關係即行終止;
(2)退休前死亡,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養老保險關係即行終止;
(3)出國定居後,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由本人一次性結算領取,養老保險關係即行終止。
如果沒有滿足上述的任意調節,個人帳戶養老金只能用於職工養老、不得提前支取。
提取醫療保險,要滿足以下條件:
(1)參保人員按有關規定辦妥異地就醫手續;
(2)在保人員退休出國(境)定居的;
(3)在職人員出國(境)定居的;
(4)參保人員將醫療保險關係轉移至本市醫保統籌區以外的;
(5)參保人員死亡後,個人醫療帳戶餘額由繼承人領取的。
但是部分地區的醫保,還可以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等,北京的醫保可以直接提取,所以具體情況要以各地方具體政策為準。
提取失業保險,要滿足以下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凡是符合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都可以申請失業保險金來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提取生育保險,要滿足以下條件:
(1)本市戶籍(含農村戶籍)的生育婦女,無論在職或失業,參加過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並按規定建立個人帳戶的;
(2)非本市戶籍的從業婦女,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且在單位工作、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五險)期間生育的。
(3)用人單位已為職工繳納一定時間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連續繳納社保9個月,廣州市要求累計繳納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產當月在繳納社保即可;
提取工傷保險,要滿足以下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8)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9)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在發生工傷後,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依法進行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及勞動能力鑑定。其中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傷職工應依照勞動能力鑑定部門出具的傷殘鑑定,享受不同等級的工傷待遇。
提取公積金,要滿足以下條件:
(1)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2)建造、翻建、大修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3)離退休;
(4)死亡;
(5)出境定居;
(6)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7)家庭生活困難;
(8)用於償還房貸;
(9)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10)低收入經濟困難職工家庭支付物業服務費;(部分城市支持)
(11)重複帳戶合併。
但是有些城市的公積金還能用於裝修房、看病等,所以具體情況要以各地方具體政策為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