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慮的音樂人:「天價」版權費去哪了?

2019-10-10     建築著作權

焦慮的音樂人:"天價"版權費去哪了?

在版權買賣大潮中,音樂人收入並未實質性提高。

走出"至暗時刻"的音樂產業迎來大變局。

騰訊音樂赴美上市、網易雲音樂頻頻融資、蝦米音樂融入阿里生態,一片繁盛之下,作為內容上游的音樂人,依然在寒夜中等待黎明。

音樂版權費用日漸高昂。據國信證券研報,自2015 年以來,我國音樂版權逐漸規範,疊加各大平台的激烈競爭,推高了音樂版權費用。2017年,騰訊以3.5億美元及1億美元股權取得環球音樂獨家版權,同年,網易雲音樂以2000萬元的價格拿下了朴樹專輯《獵戶星座》的獨家版權,創下單張專輯版權的最高紀錄。2018 年,網易雲音樂以1.7億元購買到了華研音樂的2000首曲庫,而在2017年,蝦米音樂購買華研音樂版權的費用僅為2000萬元。

大部分音樂人似乎並未得到實惠。近期,知名音樂製作人張亞東告訴記者,在版權買賣大潮中,音樂人收益有限,"平台是跟唱片公司談的打包,唱片公司和個人結算是另外一回事。"作為國內頂級音樂人之一,張亞東與王菲、竇唯、朴樹等藝人均有合作。

此外,也有音樂製作人向記者坦承,版權費用,更多像是"榮譽收入","不頂事,聊以自慰。"該音樂製作人的收入,大部分為影視劇音樂製作。

作為新人的收入就更加慘澹。"跟我一起學音樂的大多數人都已改行,認為這個行業不是一個可以讓你餬口的。有很多年輕的小孩突然給你發一個簡訊,就是有什麼著急的事情要借點錢什麼。"張亞東在紀錄片《創噪音樂》中稱。

正如張亞東所言,"落魄"音樂人很大程度上源自版權歸屬。11月22日,DNV音樂集團總裁李權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很多音樂人與唱片公司簽了"一錘子買賣",導致版權上漲後,音樂人卻顆粒無收。記者多方了解到,對於新人來說"永久買斷"依舊繼續。

當然,也有例外。11月29日,音樂製作人、福氣文化總經理聞震向記者坦承,隨著這輪版權收入上揚,他獲益不少,重要原因,就是手握自己作品版權。聞震曾擔任索尼音樂音樂總監,曾參與蕭亞軒、金海心、周迅、張傑、袁泉等藝人的音樂製作。

另一頭,雖然增勢亮眼,國內版權規模卻相對有限。音著協(MCSC)數據顯示,2017年其收費總計2.06億元(約2700萬歐元),據國際作者和作曲者協會聯合會(CISAC)統計,前述收益在國際排名僅位居29名,位列第一的美國收費規模高達18.84億歐元。

隨著存量版權爭奪完畢,增量版版權成為焦點,這也給了音樂人們新的機遇。變換市場環境下,湧現出種種模式,新一輪博弈,正在醞釀中。

剪刀差

"由於音樂人不太有法律意識,把手裡版權一筆賣了,導致這一輪版權上漲,(收益)都被唱片公司拿去了。"李權對記者說。

據聞震介紹,唱片公司與作者簽約,主要以三年買斷或者永久買斷為主,國際唱片主要是三年買斷。"歌曲發表之後三年你所有的收益,跟你作者是沒有關係的。以前的老的積累版權,沒到期的,肯定跟你就沒關係。但現在的人,版權意識稍微強烈一點了,都簽給版權公司了。"

此外,聞震也坦言,對於新人,為了好的推廣機會,也會選擇買斷。"(買斷)只是局限於中下層,但凡這個行業稍微地往上高一點,包括一些正規的公司的話,還是可以幫你(作者)去爭取利益和權利。"

據了解,音樂版權主要分為詞曲版權與錄音版權,詞曲版權歸詞、曲作者所有,錄音版權獲益方包括唱片公司、歌手、詞曲編曲等。

在聞震看來,音樂人的版權意識提高很多,2015年左右是個節點。實際上,當年確實是重要的"版權政策年",當年7月,政府開展"劍網2015"專項行動,責令未經授權網絡音樂提供商停止服務,11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網絡音樂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及《關於加強網際網路領域侵犯假冒行為治理的意見》。

"雖然音樂人在2015年幡然醒悟,但以往的經典歌曲收入,大部分歸屬唱片公司,這一輪剪刀差,也給唱片公司續了命。"有音樂人近日接受記者採訪時如此總結。

在國際作者和作曲者協會聯合會亞太區總裁吳銘樞看來,國內音樂版權盤子還是太小,這與網際網路平台分成低、付費模式還未普及有關。"在唱片時代,音樂人能分得不少,數字音樂下,這一比例下降很多,這和版權保護存在漏洞,還是有關聯。"11月末,吳銘樞對記者說。

記者從多位音樂製作人處獲悉,目前,各大音樂平台與唱片公司分成模式為:聽歌版權買斷,下載按5:5分成,唱片公司再與音樂人結算。對於分成模式,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曾向騰訊音樂、網易雲音樂、蝦米音樂方面求證,但因涉及商業機密,並未獲得答覆。

對於這一模式,業內確實多有抱怨,一個案例是,蘋果音樂與音樂人分成模式為3:7,音樂人拿大頭,"這可能更利於創作。"有製作人說。值得一提的是,12月6日,愛奇藝高級副總裁耿聃皓向記者透露,網劇製作方與平台分帳比例已從原來的5:5增加到了7:3。

在渠道近乎"壟斷"的市場局面下,音樂人相對平台確實顯得弱勢。DICC數據顯示,2017年,國內在線音樂市場的主要玩家包括騰訊音樂(酷狗音樂、QQ音樂及酷我音樂)、網易雲音樂和蝦米音樂。據數據,截至2017年底,騰訊音樂合計市場滲透率達76%,成為國內在線音樂市場的絕對領導者。2018年7月, 酷狗音樂、QQ 音樂及酷我音樂三大平台MAU(月活躍用戶數量)分別達到 3.52 億次、2.93億次及1.32 億次,網易雲音樂為1.16億次,蝦米音樂為2277萬次。"以前我們有(唱片)渠道,隨著渠道消失,面對平台相當被動。"有音樂製作人坦言。

付費音樂模式的弱小,亦是重要原因。騰訊音樂招股書顯示,2018Q2,騰訊音樂在線音樂付費率僅為 3.6%,與愛奇藝(12.56%)、Spotify(44%)相比仍有較大差距。"如何推廣付費音樂模式,推動整個生態發展,這也是我們正在考慮的問題。"12月初,有接近騰訊人士如此表態。

變局浮現

多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隨著版權塵埃落定,音樂平台爭奪版權時代已經過去。

在上輪版權大戰中,騰訊音樂成為最大贏家。《2017 年中國數字音樂產業發展報告》顯示,騰訊音樂除了擁有索尼、華納、環球這三大唱片公司的版權外,還通過一系列轉授權獲得了滾石、華研、寰亞等公司的版權。截至2017年底,騰訊音樂曲庫數量達 1700 萬首,超過行業第二名百度音樂400萬首。

變革正在醞釀中。聞震認為,新一輪版權大戰才剛剛開始,"新一代受眾要聽新音樂,在這一塊,各家優勢並不明顯。"記者了解到,網易雲音樂在近期好幾個項目上,出價都高於騰訊。

對於這一說法,12月11日,國信證券傳媒首席分析師張衡向記者分析,上市後的騰訊音樂,資金流上更具優勢。"版權是騰訊核心競爭力。"

面對深度調整,內容方們亦在爭取利益,抱團成了特徵。譬如,太合音樂就在整合各家資源,發起"獨立音樂聯合體"。"單個體不可能跟像騰訊這樣的巨無霸議價,但我可能整合完了,長得像半個騰訊那麼大,或者三分之一個騰訊那麼大的時候,就可以去坐在談判桌上議價。現在很多公司,都在跟我聊這事,我都知道他們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整合所有的版權資源,打包去跟平台談。"聞震說。

與此同時,行業湧現出了種種新模式。以DNV音樂集團為例,其以豆瓣音樂和V.Fine Music為兩大核心業務品牌,以音樂人事業、音樂版權事業、線下賦能事業為三大核心業務,"我們跟音樂人去進行簽約及合作的方式,跟傳統(唱片公司)有很多的變化。對30多位藝人我們提出了三種簽約方式。對於已經成熟的運營團隊,我們選擇投資;對於一些我們想去孵化的藝人,我們選擇控股,給他一部分的股份,包括期權等,一起去運作一個新的公司;還有一部分音樂人,我們選擇常規化的簽約。"李權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客觀上,DNV音樂的模式,更像音樂人集團,"捆綁"音樂人之後,再向版權、線下拓展,獲得收益。

聞震的福氣音樂,亦是透過其多年行業積累,打通上下遊資源,為音樂人創造相對安穩的分成模式,打造自己的生態。"我們和版權公司去談,分成就會相對較高,在平台下變成一個小生態、音樂烏托邦也好,我想在這個池子裡面玩各種可能以前沒有玩過的東西。"

事實上,掌握流量入口的網際網路巨頭,都擁有重塑整個音樂產業鏈的野心,勢不可免地跨過中間方,直接布局上游。各家已有動作,蝦米音樂推出了"尋光計劃",騰訊推出了"原力計劃"、網易雲音樂推出"石頭計劃",均在培養自己的有生力量。

這讓唱片機構顯得越發尷尬,也面臨著自己的再定位。"失去了渠道與宣發體系優勢的唱片公司,可能會收縮為服務性機構,模塊化,更深度地去捆綁平台,乃至成為生態的一分子。"聞震道。

另一頭,布局內容的網際網路平台們,或也將走上強控制模式。記者多方獲悉,各家平台對簽約藝人均有所要求。"它們(網易)的協議我看過,確實是挺嚴的。我們以後是不是向它學習,也不好說。這也可以理解,因為投入推廣資源也是有價值的。跟唱片公司簽藝人很像。"12月1日,騰訊音樂娛樂集團版權法務總監黃潔在中國傳媒大學主辦的相關論壇上稱。

失去唱片公司的音樂人,面對平台顯得更加弱勢,抑或透著機遇。"如果把唱片公司原有的利益分給音樂人,也未必是壞事,渠道對頭部內容也有依賴,但一家獨大的話,主動權確實就只能在平台手上。"張衡說。

宏偉敘事的巨變下,行業另一面是,中國音樂人整體素質有待提高。"行業目前最大的問題,還是音樂人自己,從業者的水平沒有達到該有的程度,就不要去怪聽眾說聽不懂我的東西,這其實也是歷史的原因。目前,我們國家音樂行業的野蠻生長期快到了。"李權道。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OW3Wum0BMH2_cNUgCVN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