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界對此批評,判罰欠阻嚇力,法官的言論亦可能違反法官不應發表個人政見的操守。
綜合香港大公網、文匯網報道,「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成員吳嘉兒、何秀儀於2019年3月香港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公聽會當天擾亂阻擾審議。法官何俊堯12日裁定三人在會議廳範圍內逗留時未有遵守秩序罪成立,對每人罰款1000港元。報道稱,何俊堯還聲稱三人未來必定是「社會棟樑」,他們應留「有用之軀」,若隨便被判監禁,將失去很多作用及貢獻云云。香港法律界對此批評,判罰欠阻嚇力,法官的言論亦可能違反法官不應發表個人政見的操守。
香港文匯網報道截圖
據報道,報稱樹仁大學學生的鄭家朗(20歲)、香港教育大學學生吳嘉兒(21歲)及香港城市大學畢業生何秀儀(21歲),被控2019年3月16日在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公聽會上發言後,戴面具、持標語沖向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事後被控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逗留時未有遵守秩序罪,期間何秀儀涉嫌推倒保安人員,另被控普通襲擊罪。
2019年3月16日,鄭家朗、吳嘉兒和何秀儀,離開座位沖向聶德權所坐的位置。(圖源:香港文匯網)
報道稱,何俊堯12日裁決稱,鄭家朗、吳嘉兒、何秀儀三人當日在公聽會亂沖亂撞及大叫大嚷,影響立法會的莊嚴,妨礙議會正常運作,故裁定他們「不守秩序」罪名成立,須留案底。至於何秀儀涉嫌推倒保安,因控方未能確立案情,裁定罪名不成立。
2019年3月16日,鄭家朗、吳嘉兒和何秀儀,離開座位沖向聶德權所坐的位置。(圖源:香港文匯網)
報道提及,何俊堯還稱,他們都是大學生,是未來「社會棟樑」,將來要靠他們,何俊堯反問3人為了抗爭而犯法坐牢,「嗰段時間你又可以為社會做啲咩呢?(這段時間你又可以為社會做些什麼呢?)」何俊堯還稱案情「輕微」,即使三人擾亂議會秩序卻「不是為了個人目的及私利」,更認為簡單罰款已足以作為懲罰。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法學教授對此認為,判罰欠缺阻嚇力,未能反映案情嚴重性,更可能向社會釋放錯誤信息,令更多人相信會得到輕判。傅健慈說,法官形容「香港眾志」3人「未來必定為社會棟樑」,令人質疑是偏頻的言論,亦跟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發出的法官言論操守指引「背道而馳」。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質疑,何俊堯「政治立場偏頗,很有問題,已不是第一次輕判『黃絲』罪犯,這次又在判刑時說出『香港眾志』『未來必定為社會棟樑』的說話,立場露骨。」他認為司法機構應禁止其再審理與黑暴或「反中亂港」分子破壞社會秩序有關的案件。
報道稱,對於會否就刑罰上訴,香港律政司回應表示,會研究法官的判刑理由和主控官的報告,然後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此前報道:15歲少年街頭扔汽油彈,法官:「優秀的小孩」,「主動幫助香港」
來源:環球網/大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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