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生禁駕!贛州這些人被省里實名曝光

2019-11-30     贛南日報

大家都知道

開車上路,不能任性

遵紀守法,才是王道

無視交通法規最終必受法律制裁

近日,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再次曝光一批全省交警部門查處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以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贛州多人被實名曝光。

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

還曝光了多起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一起來看看

嚴重交通違法案例

1

案例一:男子酒駕被查 同行好友阻礙交警執法被拘留

2019年11月16日晚,江西高速交警直屬六支隊第二大隊在樂安收費站(撫吉高速樂安縣境內)開展酒駕整治行動,晚上9時許,發現一輛小型轎車駕駛員渾身酒氣,有酒駕嫌疑。交警依法對駕駛員翁某進行酒精呼吸檢測,然而翁某卻一再磨蹭,不配合工作,並稱:我就喝了一瓶啤酒,吃了兩個荔枝。與翁某隨車同行的朋友崔某卻出來阻礙民警執法,並教唆翁某不要吹氣,多次遞水給翁某喝,試圖稀釋其體內酒精含量,並多次對執勤交警拉扯、推搡阻礙執法,並辱罵交警揚言稱:「我這個老頭子怕你幹什麼?我資歷比你強得多,你算什麼東西啊?現在在樂安的土地上,你不要亂來,你不要老頭子來對你發火,我為什麼要聽你的,你有什麼權利,你這樣的小年輕我見多了,我告訴你我是樂安的老爺子老崔!在樂安我動你怎麼的!」言行極其狂妄,交警對其進行多次警告後,崔某則又要求執勤交警出示證件,並多次試圖駕車離開現場,逃避處罰。最終,「幫忙」的崔某因阻礙交警執行職務,被樂安縣公安局鰲溪派出所帶離取證。

目前,翁某涉嫌酒駕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崔某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5天。

交警部門提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規定,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罰款;交警的執法權是由國家和法律賦予的,服從並配合警察正常執法,也是每個公民應盡的法律義務。如果缺乏這基本的法律意識,很容易將「小事」擴大化為「大事」,其後果也只能自己承擔。

2

案例二:高速開車犯困 竟靠吸食毒品「提神」

2019年15日16時55分許,江西高速交警直屬三支隊第四大隊接到萬年西收費站報警稱,有一車輛在經過收費站時,駕駛員情況異常。接到報警後,第四大隊民警立刻出警,抵達至收費站時看到一輛黑色小車,駕駛員在旁邊神情恍惚,言語不清。民警詢問收費站工作人員得知,該車在距離收費站大約30米左右處停了下來,隨即駕駛員下了車,之後車子開始一直往前滑行,而駕駛員也不管自己的車輛,自己走路也搖搖晃晃的。該無人駕駛的車輛撞開收費站收費杆,繼續往前滑行,幾名工作人員合力才將車輛停了下來。

民警對該駕駛員進行詢問時,發現駕駛員說話前言不搭後語,民警立刻想到可能是吸食了毒品,產生了幻覺!將其控制並帶至大隊。隨後,通過酒精測試儀排除了酒駕的嫌疑,而在對其進行毒品檢測時,該男子拒不配合,無法進行檢測。民警將其帶上警車,帶至萬年縣公安局,公安局民警對其進行了詳細的檢測,結果呈陽性,確定是吸食了毒品。就在當晚,民警在其駕駛的車輛內也搜到了殘留的毒品。

目前,該男子被萬年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2天,其駕駛證被撫州市車管所依法註銷。

交警部門提示:毒品害人害己,切勿輕信毒品可以提神的說法,特別是開車的時候,一旦吸食毒品,意識就不受控制,將會造成車毀人亡的嚴重後果。並且吸食毒品也是違法行為,將受到公安機關的嚴懲。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1

例一:小車撞房禍從天降 無證駕駛房毀人亡

2019年11月8日12時45分吉安遂川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報警稱,有小車在大汾鎮滁州撞了一位老人,傷者已送往滁州醫院搶救,車輛也已受損。民警趕到現場後,就見到一輛白色小車在一戶居民家中,且鐵門、桌椅、神台都被小車撞倒撞壞。

原來,當天中午12時許,李某駕駛一輛小型汽車在該縣大汾鎮滁州竹坑移民新村村民蘭某家門口倒車時,誤將倒車檔位掛進前進檔位,之後李某一踩油門,本該往後倒的車輛,突然就向前沖了出去,因事發突然,李某瞬間便被嚇懵,車輛直接往蘭某家的大門沖了過去,失控後又撞進了蘭某家的客廳里,將在客廳內的黃某和繆某撞倒於前輪之下,最後撞在牆壁上才停了下來。黃某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調查,李某並無機動車駕駛證,事故車輛也是剛買回來的新車,李某在倒車時原本掛倒檔卻變成了掛前進檔,這才導致了事故的發生。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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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二:司機無證肇事逃逸 親友「頂包」雙雙被拘

10月28日17時12分,豐城市公安交警大隊石灘中隊接報警稱:豐撫路劍南街道橋李村路段發生一起小型轎車與二輪電動車相撞的交通事故。

接警後,民警立即趕赴現場,發現肇事轎車已開走,現場只有轎車上乘坐人員熊某琴、黃某威及二輪電動車受傷者。民警上前詢問熊某琴駕駛員是誰時,熊某琴說是其丈夫,並指認在現場的黃某威是其丈夫。黃某威隨即附和說是熊某琴丈夫,並承認是自己開車撞了人。在與黃某威交談時民警發現其一身酒氣,又因現場有人受傷,民警一邊要求熊某琴陪傷者去醫院救治,另一邊對黃某威進行酒精抽血檢測。

當抽完血後,黃某威一會兒和辦案民警說是自己開車撞了人,一會兒又說自己沒有開車。針對這一疑問,民警立即開車趕到人民醫院將正在陪同傷者的熊某琴帶到大隊辦案區進行詢問,熊某琴仍然堅持在事故現場的說辭,指認是黃某威開的車。

10月28日晚10點左右,一名叫李某的男子來到大隊辦案區向民警自首,稱是他開車撞的人,該男子在描述事故經過時,民警發現其神情緊張、眼神閃爍,男子的異常行為引起了民警的懷疑。民警告知其冒名頂替的嚴重性及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後,李某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承認自己是替朋友來「頂包」的。得知這一線索民警再次對熊某琴進行詢問,熊某琴在強大的心理壓力和事實面前,終於承認是丈夫徐某開的車。隨後,民警將徐某傳喚到大隊辦案區,徐某承認是自己開車肇事並將轎車偷偷開離了事故現場的。

熊某琴、黃某威因向公安機關提供虛假證據、妨礙社會管理被行政拘留7天,徐某因無證駕駛被拘15天。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處理中。

這些案例可謂觸目驚心

小編提醒大家

一定要知法守法,安全駕駛

來源:江西交警

編輯:黃松林 實習生鄧春霞 編校:劉敏

值班主任:張火金 編審:陳昱鑫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NiPVum4BMH2_cNUgDy15.html










隨州,清零

2020-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