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久拖工資不支付 法院判決促履行

2019-12-24     霍邱發布

久拖工資不支付 法院判決促履行

導讀

近日霍邱縣人民法院審結原告朱某與被告趙某勞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立案後,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朱某來院訴稱2018年8月份原告等十幾個人在被告位於金寨某產業園工作。主要工作內容是貼瓷磚,經結算被告共應支付給原告等工資款43408元。後原告催要工資款,被告支付部分款。2019年1月15日原、被告經過結算,被告尚欠原告等工資款共計27000元,由被告出具結算單一張,在原告索要工資款過程中雙方發生衝突,被告將結算單撕毀,同年5月15日被告又重新出具等額結算單一張。從工資結算後的一年多時間裡,原告多次催要工資,被告均不予支付。原告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遂訴訟來院。

本院經審理認為原告帶領其他工友為被告位於金寨某產業園工作,雙方口頭約定工資支付方式等,已形成事實上的「勞務合同」關係。雙方均應按約定履行各自義務。原告等已按約定完成自己的工作,雙方結算後,被告應當及時將所欠工資款付清。故原告訴請被告支付拖欠工資款共計27000元,符合法律規定,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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