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撕毀法院封條,會昌一企業被罰10萬元

2020-04-14     江西政法

會昌法院:任性撕毀封條 罰款10萬促結案


近日,會昌法院對一家擅自撕毀法院封條企業進行10萬元的罰款,並以此為契機,促成一起涉案金額達74.1萬元的承攬合同糾紛案執行完結。

2016年5月,潘某、歐某與熊某、劉某因礦石破碎加工承攬糾紛訴至法院,後被依法判決熊某、劉某支付潘某、歐某賠償款74.1萬元。判決生效後,熊某、劉某未按期履行義務,潘某、歐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熊某、劉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但被執行人置之不理,並玩起了「躲貓貓」。後經執行法官多方調查,發現被執行人有一套礦石破碎生產線可供執行。2019年11月,會昌法院對該生產線進行了查封,被執行人仍然無動於衷。可在其後不久,執行法官查看查封現場時,發現生產線上張貼的封條已被人撕毀,並被人使用過。經調查核實,該生產線被是被該縣某石英砂礦業有限公司擅自撕毀封條並使用的,執行法官對該公司進行了口頭警告後,重新張貼了封條。不久後,該公司再次撕毀封條,並使用設備,對此,會昌法院對該公司作出罰款10萬元的決定。

收到罰款決定書後,該縣某石英砂礦業有限公司的經營者張某終於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主動出具了悔過書,在了解潘某、歐某與熊某、劉某承攬合同糾紛案案情後,主動表示願意幫忙出面調解,最終,在執行法官和張某的調解下,熊某、劉某與潘某、歐某達成和解協議,並履行完畢,案件順利結案。

來源:江西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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