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滑縣電(沈要進 黃靖靜)被執行人坐擁玻璃廠、開著奔馳車,卻拖欠13萬餘元貨款拒不支付。近日,河南省滑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火速出擊,將其奔馳車扣押至法院,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成功執結。
2017年2月,某電線電纜公司與齊某簽訂電線電纜《供需合同》,齊某驗收使用後支付部分貨款,下餘13萬餘元貨款拒不支付。某電線電纜公司將齊某訴至滑縣法院,經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齊某同意於6月1日前付清貨款。後齊某未如約履行,某電線電纜公司遂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執行幹警多次敦促齊某儘快履行,但齊某始終無動於衷。經調查得知,齊某開辦有一玻璃廠,且名下擁有一輛奔馳轎車,停放於廠房內。
執行幹警立即趕往被執行人齊某的玻璃廠,將其奔馳車扣押至滑縣法院。
「扣押車輛只是第一步,若你仍拒不履行,法院將對該車輛進行評估拍賣,請慎重考慮!」執行幹警對齊某說道。
齊某權衡利弊後,主動聯繫執行幹警,表示願意立即履行,並將案款全部履行完畢,該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