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一媽媽抱孩子公交車小便,被指責後做出舉動…判三年

2019-11-14   荊楚湖北大視野

如果你帶著孩子坐公交車

車開在半路

孩子剛好想上廁所

你怎麼辦?

抱著孩子在公汽的垃圾桶里小便

在湖北黃石大治的一位媽媽

就遇到了這種事。

陳某帶著2歲的兒子乘坐公交車

行駛途中,孩子突然憋不住了,

媽媽便抱著他

直接在車上的垃圾桶里撒起了尿…...

司機發現後

立刻指責了這種不文明行為,

媽媽便和司機發生爭吵。

之後,甚至衝到了駕駛室,

做出了這樣的舉動

近日,湖北大冶法院審結了這起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被告人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這是大冶法院判處的首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事情發生在今年3月2日上午9時,大冶陳貴鎮44歲女子陳某,攜帶2歲幼子乘坐13路公交汽車。當車輛行駛到大冶市新冶大道雅興花園公交站附近時,孩子提出要小便,陳某就直接帶著兒子在公交車上的垃圾桶內撒尿。公交車司機羅某發現後,指責陳某無素質,隨後雙方引發言語爭執。

被指責後,惱羞成怒做出這種事!

令人沒想到的是,

情緒激動的陳某

突然做出了一個驚人之舉——

不顧公交車正在高速行駛當中,

企圖隔著公交車司機專用防護欄

伸手拉拽司機。

司機羅某隻得緊急靠邊停車,

隨即撥打電話報警。

在等待民警到現場的時間裡,陳某仍不斷與羅某爭執,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

大冶市公安局東風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趕赴現場,將兩名當事人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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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時,她仍不知後果有多嚴重

面對警方訊問,起初並未意識到事情嚴重性的陳某如實供述了自己衝動之下拉拽司機的行為,在得知自己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還將面臨追究刑責時,她情緒幾近崩潰。

在民警耐心勸導及詳細釋法後,陳某不得不咽下自己一時衝動釀造的苦果。

衝動換來3年刑期!

近日,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陳某在公共運輸工具行駛過程中,拉拽駕駛人員,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發時,公交車內實際載客10人以上,對被告人陳某酌情從重處理,遂判決其有期徒刑三年。

「也許有人以為陳某的不文明行為最多是違法,也沒有造成實質性傷害,構不成犯罪,其實則不然。」法官說,所謂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主要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數人的人身安全。只要造成這種危險狀態的發生即為犯罪,不一定要造成嚴重後果。

公交車是公共運輸工具,拉拽正在駕駛中的公交司機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自覺維護公共安全是每一個公民的行為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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