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贈款物發放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設立捐贈款物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一、監督範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市財政局和市慈善總會、市紅十字會辦公室,以及各地各單位自行接收的疫情防控資金和物資。
二、監督內容:
1.貪污挪用、截留擠占疫情防控捐贈款物的;
2.發放疫情防控捐贈款物優親厚友的;
3.疫情防控捐贈物資發放不及時或不按規定發放的;
4.變賣疫情防控捐贈物資或保管不善導致疫情防控捐贈物資腐爛變質的;
5.其他違反疫情防控捐贈款物使用規定的行為。
三、舉報要求及電話
反映內容客觀真實,主要問題闡述清楚,有時間、地點、人物、經過、結果,儘可能留有影像證據,鼓勵實名舉報,以便查證和反饋。
市民政局監察室:15027273038
市財政局辦公室:0728-3232666-5888(15926093111)
市紅十字會辦公室:0728—3223737
仙桃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