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啊!救命!......",11月7月15時許,香河縣公安局蔣辛屯派出所院內跑進來一名高呼救命的女子。
值班民警立即跑出屋外,只見一名女子邊喊邊飛奔向值班民警的方向,其身後還緊跟著一名叫囂著要揍她的男子,民警見狀迅速將該名男子制服。經詢問,該男子(賈某)是女子(劉某)的前男友,因感情不和,劉某與其分手,而賈某心懷恨意,於是跟蹤劉某與其現男友徐某至某加油站,衝動之中,將下車加油的徐某打傷。隨後又欲毆打劉某,遂一路追跑到派出所院內。
目前,賈某已被香河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以 案 說 法
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
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小編點評:俗話說好聚好散,感情的事不能勉強,不管發生什麼,切勿使用暴力手段來解決,否則必是自食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