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南區法院連線武漢

2020-02-11     朔城區法院

疫情防控期間,為保障審判執行工作有序開展,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打破傳統辦案模式,充分運用網際網路法庭線上辦理案件。2月5日,該院通過網際網路法庭,實時連線申請執行人某金融公司和身處武漢的被執行人楊某,經過釋法析理和耐心調解,順利執結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

2017年,楊某通過某金融公司在網際網路上設立的借款平台借款三筆,均未按期償還。某金融公司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判令楊某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判決生效後,楊某未按期履行義務。2020年1月17日,某金融有限公司申請強制執行。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為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接觸,市南區法院充分運用「總對總」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證券、房產、機動車、銀行帳戶、微信錢包、支付寶帳戶及網上銀行等進行多次查控,於2月4日發現楊某的微信錢包中有5700.22元存款,市南區法院立即通過網絡對其微信錢包帳戶進行凍結。

帳戶被凍結後,楊某聯繫執行法官,稱其正在武漢,平時的工作是幫別人代送貨物,因疫情導致工作量大減,收入大幅降低,且工資也未發放,法院凍結的5700.22元是其全部存款,懇請法院為其留取部分生活費。

市南區法院確認被執行人確在武漢後,為保障被執行人的基本生活,幫助被執行人平穩度過疫情,執行法官本著善意執行、文明執行的理念,立即聯繫申請執行人,告知被執行人處境,與申請執行人溝通為被執行人發放部分生活費、減免利息等。

經過與雙方多次電話溝通,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申請執行人同意為被執行人留取2700元基本生活費,在被執行人按約履行義務的情況下,申請執行人為被執行人減免本金和利息3000餘元。因被執行人身在武漢,執行法官通過網際網路法庭開庭製作了和解筆錄,雙方線上進行簽字確認,案件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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