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周女士早早來到市法院執行局門口,喜笑顏開地把一面寫著「秉公執法 一心為民」的紅色錦旗送到執行幹警郭亞偉手中,以此表達她內心的感激之情。
事情是這樣的:蘭考縣姚某、張某夫妻欠執行申請人周女士6萬餘元貨款,一直討要未果,後姚、張夫妻又用假房產證搪塞,周女士考慮到欠款人是外地戶籍,討要難度大,情願以4萬5千元結清,但張某夫婦依然拒不還款。
2018年3月,周女士無奈將姚、張夫妻起訴到汝州市人民法院,並對其房產進行了保全,法院查封其房產無果後,於2018年4月25日開庭審理,並依法判決姚、張夫妻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支付欠款,但姚、張夫妻對判決置若罔聞。周女士只得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分到了市法院執行局綜合科郭亞偉手中。
郭亞偉詳細了解案情後,多次通知被執行人履行判決義務,可被執行人不是不接電話就是東躲西藏,一直不露面。郭亞偉和執行幹警專門驅車幾百里到張某家中上門規勸,同張某的母親耐心講解拒不執行的法律後果,仍然沒有效果。另一邊,周女士還在焦急地等待著結果。
時間一天天過去,案件終於迎來了轉機,法律文書生效之後,郭亞偉在查詢被執行人財產信息時發現張某的微信帳戶餘額里有三萬多元的存款,他立即告知周女士,讓她同意準備凍結,可是由於系統原因,當時沒有凍結成功,等到系統順暢時張某已經把三萬元多餘額轉移,只查封了六十多元。
也正是資金的轉移為案件執行帶來了新進展,被執行人張某拒不執行法院判決,且轉移財產的行為涉嫌拒執犯罪,依據相關法律,案件準備移交公安辦理。但由於拒執罪的定性十分嚴格,郭亞偉和執行局其他工作人員不厭其煩多次往返公安局溝通協調,補充證據。今年8月,被執行人以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罪被公安機關啟動刑事追究程序,不久,張某在外地落網。誰知其家屬找到法院還想抵賴,只想拿出來2萬元結案,郭亞偉又一次次向家屬陳述利害,只有及早履行義務是唯一出路,家屬這才同意全部付清。
錢款到位後,因周女士在鄭州富士康上班,請假不易,8月28日,郭亞偉又帶著被執行人家屬遠赴鄭州找到周女士,當面將本金連同滯納金72880.28元交付,本息全清。至此,這個歷經周折的案件才把民事部分圓滿執結,刑事部分仍將依法進行。
像郭亞偉這樣的執行幹警們敢於擔當,切實保護群眾合法利益,贏得了當事人的稱讚,這才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一面錦旗不僅是群眾對執行幹警的感激,更是對市法院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肯定。(汝州市融媒體中心記者 剛鑫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