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市人民政府
關於劉慶國等同志任免職的通知
根據市委張干字〔2019〕189號文件通知,經市政府研究同意:
劉慶國同志任張家口新聞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周建軍、朱小鐵同志任張家口新聞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
程春茂同志任張家口新聞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主席(市管企業副職);
朱有平同志任張家口興垣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郭東偉同志任張家口興垣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甄桂春同志任張家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長(市管企業副職);
宋文勝同志任張家口市農業信貸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免去其張家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職務;
喬欣軍同志任市中醫研究所附屬醫院院長、市中醫研究所所長,免去其市第二醫院院長職務;
初君盛同志任市第一醫院副院長(掛職,時間一年);
林佃相、鄭紫磊同志任市第二醫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王成東同志任市婦幼保健院院長(試用期一年);
趙國民同志任市第一中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杜進明、喬樹軍同志的市政府副秘書長職務;
免去張仡同志的市文物局局長職務;
免去周海東同志的市公安局崇禮區分局局長職務;
免去張海雲同志的察北管理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王金山同志的河北壩上閃電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副主任職務;
免去王秉君同志的張家口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監事長職務;
免去藺在和同志的張家口通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
免去趙樹慶同志的張家口通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免去張凱同志的市第一醫院副院長(掛職)職務;
免去劉正富同志的市第二醫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王韶軍同志的市中醫研究所附屬醫院院長,市中醫研究所所長職務,退休;
免去方雲江同志的市婦幼保健院院長職務;
免去陳建軍同志的市第一中學副校長職務。
因企業更名,朱有平同志的原張家口興垣投融資運營公司董事長職務自然免除。
涉及到《公司法》任免的人員,依照《公司法》規定,履行法律程序。
張家口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8日
編輯:春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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