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為進一步加大對困難人員
就業的托底幫扶力度
日前,我市人社、財政兩部門聯合發文
對提供公益性就業崗位的用人單位
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
分別給予公益性崗位相關補貼
公益性崗位相關補貼具體分為
公益性崗位補貼公益性崗位社保個人繳費補貼公益性崗位社保補貼
按照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或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補貼標準為當地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即每人每月1410元。
符合公益性崗位補貼申請條件的勞動者,可申請公益性崗位社保個人繳費補貼。補貼標準為其個人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總和。該補貼由用人單位代為申領,與公益性崗位補貼一併申領。
用人單位招用就業補助資金補貼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公益性崗位社保補貼。補貼標準按用人單位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用總和。
申請公益性崗位相關補貼
有啥要求
周立文
市人社局就業促進科科長
凡擬申請公益性崗位相關補貼的用人單位或勞動者,應持相關規定材料,按季度向所在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提交補貼申請。所有申請公益性崗位相關補貼的對象,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不得重複享受。需要提醒的是,用人單位應自聘用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報當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備案。按照「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做好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的日常管理。
公益性崗位的範圍包括哪些
1.基層非營利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具體包括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的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勞動關係協調、扶貧、醫療衛生、社會救助、社區矯正、群團工作、殘疾人服務等基層崗位。
2.政府及其部門行使公共管理職能設置的協管崗位,具體包括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的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環境衛生等崗位;
3.機關事業單位等後勤保障崗位,具體包括保潔、保綠、保安等崗位。
4.經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確定可納入公益性崗位範圍的其他崗位。
此外,就業補助資金補貼公益性崗位的安置對象為就業困難人員,以及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成員。
文字:韶關日報記者 吳夢雁 通訊員 黃思敏
校對:陳憶文 編輯:朱海雯
責編:馮春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