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位於浙江省德清縣禹越鎮木橋頭村的西壩里漁業養殖尾水集中治理點,宛如走進了一座生態公園,只見魚塘排出的養殖尾水經過層層處理後,變得乾淨清澈。而入口處的電子大屏,顯示著鎮上163處尾水治理點的進水口、出水口各項指標的實時監測數據……
17日,由農業農村部舉辦的全國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現場會在浙江德清召開。作為浙江省淡水漁業養殖大縣,德清水產養殖總面積20.5萬畝,年總產量占全省的十分之一。而德清首創的淡水池塘養殖尾水生態化綜合治理技術,作為農業農村部2019年農業主推技術在全國推廣。這是近年來我國水產養殖業加快綠色發展的一個縮影。
今天,小編就來普及一下淡水池塘養殖尾水生態化綜合治理技術的相關知識。
一、技術概述
淡水池塘養殖是我國水產養殖重要的生產方式。
2017年,湖州市德清縣率先探索開展以規模場自治和連片養殖集中治理相結合的養殖尾水全域治理,根據不同養殖品種,按養殖面積6%~10%的比例設置尾水處理區,通過養殖區「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新漁機」的原位處理和治理區「沉澱池、過濾壩、曝氣池、生物凈化池、潔水池」等異位處理,配套養殖場綠化和景觀,實現養殖尾水的生態化處理,達到循環利用或達標排放。該技術模式2018年在浙江普遍推廣,建立省級治理示範點近400個。
通過推廣該模式,將1.0版的傳統魚塘、2.0版的標準魚塘轉型升級成3.0版的綠色生態魚塘,對破解漁業發展瓶頸、解決漁業提質增效與水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開啟漁業綠色高質量發展新篇章具有重要作用,對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具有積極意義。
二、技術要點
(一)選址布局
1.示範場點建設地點應符合當地「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布局要求。
2.示範場點應位於重點交通道路兩側,交通便捷。
3.規模治理場養殖區域面積原則上不低於200畝,集中治理點養殖區域面積原則上不低於300畝,養殖區域應集中連片。
4.養殖尾水處理面積可根據不同養殖品種確定。(1)大宗淡水魚、淡水蝦類養殖池塘:尾水治理設施總面積不小於養殖總面積的6%;(2)烏鱧、加州鱸、黃顙魚、翹嘴紅鮊以及龜鱉類養殖池塘:尾水治理設施總面積不小於養殖總面積的10%;(2)其他品種:尾水治理設施總面積約養殖總面積的8%。
5.治理工藝流程:(1)尾水設施總面積占養殖總面積較大的,應建立「四池三壩」,處理工藝流程主要包括生態溝渠—沉澱池—過濾壩—曝氣池—過濾壩—生物凈化池—過濾壩—潔水池;(2)養殖污染較少的品種,可採用「四池兩壩」的治理模式,處理工藝流程主要包括生態溝渠—沉澱池—過濾壩—曝氣池—生物凈化池—過濾壩—潔水池。
6.處理設施面積比例:為滿足蓄水功能,沉澱池與潔水池面積應儘可能大,沉澱池、曝氣池、生物凈化池、潔水池的比例約為45:5:10:40。
(二)設施設備
1.生態溝渠建設標準:利用養殖區域內原有的排水渠道或周邊河溝進行改造而成,並進行加寬和挖深,寬度不小於3m,深度不小於1.5m,溝渠坡岸原則上不硬化,種植綠化植物,在溝渠內設置浮床,種植水生植物,利用生態溝渠對養殖尾水進行初步處理,最終彙集至沉澱池(已硬化的溝渠只需設置浮床,種植水生植物;無可利用溝渠時,用排水管道將養殖尾水彙集至沉澱池)。
2.沉澱池建設標準:沉澱池面積不小於尾水處理設施總面積的45%,儘量挖深,在沉澱池內設置「之」字型擋水設施,增加水流流程,延長養殖尾水在沉澱池中停留時間,並在池中種植水生植物,以吸收利用水體中營養鹽。沉澱池四周坡岸不硬化,坡上以草皮綠化或種植低矮樹木。
3.曝氣池建設標準:曝氣池面積為尾水處理設施總面積的5%左右,曝氣頭設置密度不小於每3平方米1個,曝氣頭安裝時應距離池底30cm以上,羅茨風機功率配備不小於每100個曝氣頭3kw,羅茨風機須用不鏽鋼罩保護或安裝在生產管理用房內。曝氣池底部與四周坡岸應硬化或水泥板護坡或土工膜鋪設,以防止水體中懸浮物濃度過高堵塞曝氣頭。應在曝氣池中定期添加芽孢桿菌、光合細菌等微生物製劑,用以加速分解水體中有機物。
4.生物凈化池建設標準:生物凈化池面積占尾水處理設施總面積的10%左右,池內懸掛毛刷,密度不小於6000根/畝,毛刷設置方向應與水流方向垂直,毛刷底部也須用聚乙烯繩或不鏽鋼絲固定,確保毛刷挺直,不隨水流飄動。定期添加芽孢桿菌、光合細菌等微生物製劑,用以加速分解水體中有機物。池塘四周坡岸不硬化,坡上以草皮綠化或種植低矮樹木。
5.潔水池建設標準:潔水池面積應占尾水處理設施總面積的40%以上,池內種植伊樂藻、苦草、銅錢草、空心菜、狐尾藻、蓮藕、荷花等水生植物,四周岸邊種植美人蕉、菖蒲、鳶尾、再力花等植物,合理選擇植物種類,分類搭配,保證四季均有植物生長。水生植物種植面積應占潔水池水面的30%左右,同時應在池內放養鰱鱅魚、河蚌、螺螄等濾食性水生動物,進一步改善水質。
6.過濾壩建設標準:用空心磚或鋼架結構搭建過濾壩外部牆體,在壩體中填充大小不一的濾料,濾料可選擇陶粒、火山石、細沙、碎石、棕片和活性炭等,壩寬不小於2米;壩長不小於6米,並以200畝養殖面積為起點,原則上每增加100畝養殖面積,壩長加1米;壩高應基本與塘埂持平,壩面中間應鋪設板塊或碎石,兩端種植低矮景觀植物。壩前應設置一道細網材質的擋網,高度與過濾壩持平,用以攔截落葉等漂浮物。過濾壩建設還應注重汛期泄洪設施配套。
7.排水設施建設標準:所有排水設施應為渠道或硬管,不得使用軟管,應儘可能做到水體自流,因地勢原因無法自流的,應建設提升泵站。通過泵站合理控制各處理池水位,確保各設施正常運行,處理效果良好。
8.監控建設標準:在尾水處理設施的中央和排水口各安裝一套可360°旋轉監控攝像頭,進行遠程監控。
9.物聯網技術應用:在曝氣設備上安裝智能曝氣控制裝置,做到定時開關曝氣設備。
(三)長效機制
1.主體責任機制:落實規模養殖場以養殖場為責任主體,以村委會和鎮(街道)為監管主體;集中治理點以村委會為責任主體,以鎮(街道)為監管主體的長效監管機制。落實專人負責,對治理點進行日常管理,確保各項設施運行正常,設備損壞及時維修更換,水生植物適時補種,環境衛生定期打理整潔等。
2.資金籌措機制: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通過村規民約的方式,治理場點內的養殖戶自發籌集資金,保障治理場點尾水處理設施的長期有效運行。
3.塘長巡查機制:建立塘長負責制,每個示範場點應明確一名塘長,對示範場點的日常管理進行巡查監督。積極推行將塘長制納入河長制創新做法,進一步強化巡查監督。
4.遠程監管機制:利用現代物聯網技術,通過在線監控、水質監測、智能曝氣等技術,做到遠程智能管控。
三、適宜區域
適宜全國各省份的淡水養殖池塘。
四、注意事項
1.養殖池塘應具有一定規模且成連片布局,且養殖場具有一定的水、電、通訊條件。
2.養殖區域內具有較好的組織管理結構,具有一定數量的技術人員。
3.定期保持對水質的監測與檢測,加強對尾水治理設施的運行與維護。
五、依託單位
1.浙江省淡水水產研究所
2.浙江省水產技術推廣總站
來源:新華網 臨安農林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