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有新變化
65周歲及以上參保居民增發高齡基礎養老金
每人每月養老金將提高至1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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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城晚報訊(記者 祁克寧)8月26日,記者從運城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服務中心獲悉,今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發生新變化——「兩提高」「兩增發」「兩代繳」。其中,對全市65周歲及以上參保城鄉居民增發高齡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養老金將提高至108元。
」
據介紹,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具體參保範圍為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城鄉居民,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新變化
「兩提高」
即繳費檔次和政府補貼提高
從2019年1月1日起
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檔次
由原來的100元~2000元十二檔
提高為200元~5000元十檔
政府補貼
由原來最低30元、最高80元
提高為最低35元、最高300元
具體為
繳200元補貼35元
繳300元補貼40元
繳500元補貼60元
繳700元補貼80元
繳1000元補貼100元
繳1500元補貼140元
繳2000元補貼180元
繳3000元補貼220元
繳4000元補貼260元
繳5000元補貼300元
「兩增發」
高齡待遇和年限待遇
一是增發高齡基礎養老金5元,對全市65周歲及以上參保城鄉居民增發高齡基礎養老金,增發標準為每人每月5元。
二是增發年限基礎養老金1元。
自新農保試點起,凡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且累計繳費滿15年的,每多繳費一年,在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時,每月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1元。
「兩代繳」
貧困人口和重度殘疾
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戶等貧困人員和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暫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繳費檔次,並由縣(市、區)政府為其代繳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說,根據新政策的變化,相關部門嚴格落實新政的具體要求。截至目前,各項政策基本落實到位。其中,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市65周歲及以上參保城鄉居民也享受到了增發的高齡基礎養老金,補發工作也基本到位。目前,全市65周歲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可領108元的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