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我那位白馬王子時,不是在城堡的湖邊,而是在沙縣小吃;他沒騎白馬,而是駕駛一輛銀灰色的捷達;腳下也沒有五彩祥雲,而是一雙白色的匡威運動鞋;身上沒有金色戰袍,而是繡著他們單位logo的文化衫。不過這有什麼關係呢,重點是我們相愛了。
相愛的日子所有的情節都是很電影的:一起吃火鍋不用互相遷就就點了同樣的菜,下班後為了見面穿過一整座城市也不覺得辛苦,淘寶的購物車裡裝滿了男人的衣服,msn上突然有個窗口永遠都在閃動……心房裡滿滿的,裝的全是幸福。
但就像所有的愛情電影一樣,挫折很快就到來了。在戀愛中,我慢慢發現他是一個MaMa’s Boy,卻沒想到他媽媽,我未來的婆婆,會那麼反對我們的戀愛,在嘗試了一切努力之後,我們發現這個矛盾基本是不可調和的,於是,有一天他猶猶豫豫的提出:「要不,我們私奔吧?」
頓時,「私奔」這兩個金光閃閃的大字照亮了連日的陰霾,承擔了對愛情所有美好的想像。相愛的背景可以隨意變換成水清沙幼的海濱、青山秀水的山城,甚至是神秘蒼涼的西域,而我們在滿載行李的車裡相視而笑,就像身處世界的中心,而整個世界變成了我們相愛的道具。
在我們離開以後,所有的朋友都應該用艷羨的語氣談論著我們這段美好和真摯的愛情吧!而在新的城市寄給他們的明信片,也應該被他們貼在冰箱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