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重新界定黃岡城區「禁鞭」範圍,您怎麼看?

2019-12-26     掌上黃岡


重新界定黃岡城區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範圍

您是啥意見?

12月25日,市公安局舉行聽證會,圍繞重新界定黃岡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範圍等問題,聽取代表們的意見。

先看看來的代表有哪些?

他們是否具有代表性?

聽證會參加代表共37人,其中利害關係人代表(煙花爆竹經營戶代表)2人,普通公眾代表和城鄉基層社區代表23人,人大代表5人,熟悉聽證事項的行業專家學者(政府部門法律顧問)代表1 人,相關企業(區供銷社)代表1人,法律工作者(律師)1人;其他決策承辦單位認為應當參加的代表(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工商局)代表4人。

再聽聽代表們說了些啥?

是否履行了他們的職責?

利害關係人代表

我是經營戶,同意黃岡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保護環境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職責;我們應該大力支持、宣傳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危險、危害。

普通公眾代表:

我完全贊成政府出台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定。漢川門社區人口眾多,人員密集,在禁鞭工作開展以來,社區居民全力配合。每年節日期間,在政府禁鞭政策的支撐下、在我們社區工作人員的大力宣傳下,社區消防安全隱患明顯減少。

人大代表:

我對公安部門就《重新界定黃岡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範圍的意見》前期論證、徵求各方面意見建議所做的細緻工作表示讚許。我個人完全同意《意見》的實施範圍和實施時間。這次重新劃分禁鞭範圍,立足黃岡城區發展實際,很有前瞻性。建議加大執法巡查,維護法律法規的嚴格性。要有效引導煙花爆竹經營者及時轉變經營範圍,轉產轉業。政府有關部門要為這個群體的轉產轉業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持。經營者也要認清形勢,積極主動向其他經營方向轉變。

法律工作者:

隨著城市規劃需求的擴大,原有的禁鞭範圍已經不符合城市綠色發展、文明發展的實際要求。重新劃定禁鞭範圍應當科學合理,要防毗鄰攀比現象,立足於區域間鄉鄰穩定,百姓才能逐步接受禁鞭政策,進而有利於推廣下一步工作。此外,煙花爆竹的經營許可屬於特許類,重新界定範圍可能導致其他已有許可經營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失,因此,政府在大力發展、推進禁鞭工作的同時,也要結合比例原則,擬定後續的引導、補償、或者減損措施,做到最大程度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決策承辦單位代表:

禁鞭有利於安全工作,近三年來全國多處發生煙火爆竹事故,尤其是春節期間。我們要把禁鞭工作做實,各部門之間要形成合力,要把禁鞭延伸到村組、街道和社區,必要時要進行問責。

在聽證會上,治安支隊長徐愛東介紹起草《關於重新界定黃岡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範圍的意見》相關說明,並就相關問題進行解答,市公安局黨委王建偉主持會議。

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童巍出席會議並講話

一是表示感謝。黃州城區禁鞭效果好,發揮了重要作用,主要是社會廣泛認同,群眾廣泛支持,離不開各職能部門、行業、經營戶的支持。二是順勢而為。加快城區聚集和發展,全國文明衛生城市創建,平安黃岡創建的需要。三是積極穩妥推進。科學合理推進,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與會代表積極發表意見,填寫聽證意見表決,並當場公布表決結果,同意重新界定黃岡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33人,不同意的4人;同意擬重新界定黃岡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範圍的32人,不同意的5人;同意擬實施重新界定黃岡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時間的29人,不同意的8人。此外,各位代表共提出相關理由、意見、建議30條

最後,

小編想問您有啥高見,

歡迎留言喲!


來源:平安黃岡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J_xBQG8BMH2_cNUgSjB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