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殺人犯入台?馬英九痛斥蔡當局

2019-10-21   京彩台灣

近兩天,陳同佳的名字充斥著各大媒體的頭條,那麼這個人究竟是誰,他又為什麼要自首呢?

陳同佳,香港居民。涉嫌於2018年2月在台灣期間殺害懷孕女友並潛逃回港。台當局於2018年12月3日就陳同佳在台灣涉嫌殺人案向其發出通緝令,並於當時表示陳同佳所涉及罪行的追訴權時效為30年。

陳同佳回港後,因涉嫌盜用女友銀行卡和其他物品被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起訴洗黑錢罪,並於2019年4月被香港高等法院判處入獄29個月,目前還在服刑期間。近日,他致信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達了出獄後到台灣自首的意願。

然而就在港府準備將陳同佳移送台灣之際,台「陸委會」卻就此事放出港府未提供案件的「在港證據」,港府「刻意卸責」「別具用心」等論調,台「內政部移民署」更是已將陳同佳和勸說其赴台自首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標記管制,未解除管制前二人將無法入境台灣。

台灣「中央社」報道截圖

台當局這一踐踏正義底線,置生命與司法公正於不顧的做法,引起了島內的強烈譴責。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馬英九就在臉書表示:陳同佳願來台投案,蔡當局卻認定其中有陰謀而拒絕,他感到非常詫異與憤怒。一條年輕的生命在台灣被殘忍謀殺而消逝,幫受害者討回公道是普世價值,蔡當局應該負起懲凶緝惡的責任,但卻明顯為了政治上的理由,棄人權與人命於不顧。

馬英九臉書截圖

馬英九質問,過去民進黨政治人物,一再高調要求台當局把在境外被捕的詐騙犯遣返回台受審。而那些人的犯罪地不在台灣,被害人都在大陸,就搜集證據與傳喚證人而言,台灣並不是最方便的審判地。民進黨人士為何要爭取「遣返」詐騙犯,卻拒絕願意投案的殺人犯,這是什麼邏輯?什麼標準?

在臉書中馬英九還說道,蔡英文口口聲聲「支持香港人權」,力挺「反送中」,現在有機會能伸張受害港人的人權,卻又對嫌犯「反送台」。他必須沉痛地說,如果是為了獲取政治上的利益,想繼續藉此利用「反送中」來做選舉操弄,這樣的當局惡劣之極。

他最後喊話台大法律系畢業、美國康乃爾大學法學碩士、英國倫敦大學政經學院博士的蔡英文,請她正視這個法律問題,拿出法律人的良心與理智,要求「法務部」依法處理此事。

來源 | 環球網、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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