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實現進城落戶零門檻 保障落戶群眾市民化

2019-11-14   泰安民生網

泰山網訊(記者 王倩)11月13日,泰安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發布會,通報全市戶籍制度改革推進工作情況。

戶籍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任務中的一項最基礎的改革,是推動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的重要環節,涉及億萬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關係到四化同步發展。近年來,泰安市委、市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有關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等決策部署,著眼全市社會經濟發展大局,聚焦聚力新型城鎮化建設和鄉村振興戰略需要,先後出台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關於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實施意見》等文件,全市各級各相關部門擔當作為,協調配合,積極推動各項改革措施落地落實,取得了明顯成效。在2018年山東省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中,泰安市人口城鎮化率位居全省第6。常住人口、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分別達到61.87%、52.13%。全市實現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共114.7萬餘人。

實現了進城落戶零門檻。泰安市堅持以「合法穩定就業」或「合法穩定住所」為基本准入原則,先後推出了租房、靈活就業等多種落戶方式,重點解決了舉家遷徙長期在城鎮居住生活為主的五類重點人群進城落戶問題,真正做到了外來人口「落戶無門檻、遷入無障礙」。同時,深化「放管服」、「一次辦好」改革,堅持問題導向,減證便民,再造服務流程,落實馬上辦就近辦網上辦一次辦,完善了社區、單位集體戶管理,實現了省內戶口遷移網上一站式辦理,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全市通辦,居住證、臨時身份證當場辦,努力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方便群眾辦事,創業提供更加優質高效服務。

保障了落戶群眾市民化。按照「進得來、留得下、有保障、能發展」的工作思路,泰安先後出台了《泰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意見》《關於推進村改居工作的通知》《關於規範開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等一系列政策,從推進城中村和城邊村人口市民化、農村居民就地就近市民化、健全完善「三掛鉤」機制、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1+N」政策體系等方面統籌推動,為城鎮化建設增添了新動能。

增強了改革攻堅執行力。泰安將加快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作為城鎮化建設發展的重點工作,把戶籍制度改革及配套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納入泰安市委、市政府專項督查,並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綜合發展、新型城鎮化工作綜合考核,確保各項便民利民惠民政策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泰安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彭恆玖在通報中表示,下一步泰安市委、市政府將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全省戶籍制度改革推進視頻會議精神,堅持問題導向、精準施策,全面提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水平,保障全市社會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具體內容包括:

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務質效。落實戶政「1+6」服務管理工作要求,以「一次辦好、群眾滿意」目標,完善「六個一」措施(即:一張清單、一窗受理、一表申請、一站辦結、一網通辦、一線連通),實現全市戶政業務「五統一」(即:申請材料、受理機關、業務流程、辦理時限、服務標準統一),全面提升戶政服務管理規範化水平。

實施規範管理,拓寬覆蓋範圍。鞏固農村新型社區「村改居」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份制改革成果,進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對經濟和就業非農化水平超過70%的農村新型社區進行核查,及時納入城鎮化統計;推動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向農村延伸,以城鎮公共服務設施3至5公里服務半徑內基礎設施未連接到的村級單位為重點,擴大實際連接範圍,讓更多村莊享受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及時調整城鄉屬性,提升城鎮覆蓋範圍。

優化行政區劃,推進區劃調整。積極做好增加市轄區、撤鎮設街道辦事處、撤鄉設鎮、鄉鎮合併等行政區劃調整上報爭取工作,通過行政區劃調整,拓展城市發展空間,優化城鎮規模和布局,促進城鎮健康發展,增強人口集聚能力。

深化「三權」改革,保障合法權益。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做好「三農」工作的若干意見》,加快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建立集體經濟組織運行管理機制,明確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嚴禁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依法保障進城農民土地權益。建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轉移備案制度,確保繼續享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及其他集體經濟權益,解決後顧之憂。探索出台「宜城則城、宜鄉則鄉」的雙向戶口遷移政策,允許返鄉參與鄉村振興的大中專畢業生、退役軍人等群體將戶口遷回就業地落戶。

完善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完善市級財政對縣(市、區)轉移支付制度,建立市級投資基金安排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保障進城落戶人員用地需求,增強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財政保障能力,提高各級政府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工作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