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大冶、陽新今起實施防控交通管控,設置33個交通管控點!

2020-01-29     大黃石圈

剛剛

黃石市新型冠狀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交通管控工作規範新鮮出爐

裡面詳細規定了

全市交通管制點、車輛管控措施

通行申請與發放、市內通勤車管控

應急運力調配、海關內外貿易

異地溝通協調機制

部分內容如下

交通管控點

將在全市6個城鐵站、火車站,12個高速公路應急通道,14個主要市際(省際)通道及黃石長江公路大橋,共計設置33個交通管控點。

大冶市(12個) 大冶北站、黃石火車站;大廣高速大冶金湖進出口、大冶殷祖進出口、黃咸高速大冶陳貴進出口、大冶靈鄉進出口、大冶金牛進出口;239 省道還地橋鎮與鄂州市交界處梅咀村、257省道(鐵東線)東風農場與鄂州市交界處趙家洲分場、316 國道(鐵賀線)保安鎮與鄂州交界處尤吉甫、314省道金牛鎮與鄂州市交界處東邊朱村、314省道金牛鎮與武漢市江夏區交界處鄔家橋。

陽新縣(13個) 陽新火車站、陽新白沙站、陽新楓林站;大廣高速陽新龍港進出口、陽新三溪進出口、杭瑞高速陽新楓林進出口、陽新木港進出口、陽新排市進出口;351國道(沿橫線)王英鎮與咸寧交界處、356省道龍港鎮與咸寧市交界處烏岩洞、358省道龍港鎮與咸寧市通山交界處陽辛村、106國道龍港鎮與咸寧市交界處賈家源、351國道楓林鎮與江西省交界處界首。

黃石港區(4個) 滬渝(福銀)高速黃石進出口203省道(黃石大道北延)黃石港區與鄂州市交界處、 江堤路黃石港區與鄂州市交界處;黃石長江公路大橋。

下陸區(3個) 黃石北站;大廣高速黃石進出口;馬鞍山路下陸區與鄂州市交界處。

開發區·鐵山區(1個) 106國道鐵山與鄂州市交界處迎賓門。

車輛管控措施

(一)適用範圍

1、貨運車輛:運送醫療救援物資、群眾生活物資。保障城市運行的水電、油、氣等相關物資、企業生產經營物資的運輸車輛。

2.特珠出勤車輛:醫療救護車、應急救援車、郵政車輛、殯葬車。

3、特殊人員乘坐車輛:水、電、油、氣等保障城市運行部門職工、醫護人員、現役軍人乘坐的通勤車和返崗車輛,載有醫院出具轉院手續病人或載有急需救治人員的非救護車。

4、執行緊急公務的車輛。

(二)管理流程

1、貨運車輛:車輛進出我市應急通道,經消毒測溫後,對無異常情況車輛予以登記放行。運輸活禽牲畜的車輛憑有效的衛生檢疫證,在消毒測溫無異常後登記放行。

2、特殊出勤車輛:進出車輛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註明出行人員身份、人數、去向和事由等情況,蓋單位公章),經消毒測溫後,對無異常情況車輛人員予以查驗登記放行。

3、特殊人員乘坐車輛以及執行緊急公務的車輛:本地車輛離開黃石,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註明出行人員身份、人數、去向和事由等情況,蓋單位公章),報市指揮部交通工作組審查批准後,領取《黃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車輛通行證》。外地車輛通過應急通道進入我市時,需持出發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有效證明,經消毒測溫後,對無異常情況車輛及人員子以登記放行。

(三)其他要求

1、符合通行條件的車輛在市域範圍內通過各縣(市、區)自行設置的管控點時,經消毒測溫未發現異常後予以登記放行。

2、其他特殊情況,原則上由交通管控點現場負責人甄別處置,難以決斷的,提請管控協調負責人明確處置意見。

通行證申請與發放

(一)發放範圍

特殊人員乘坐車輛以及執行緊急公務的車輛,持有省、市(州)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公函的人員車輛。

(二)申請材料

1、特殊人員乘坐車輛以及執行緊急公務的車輛需提供:

一是由所在單位向市防疫指揮部出具證明,註明出行人員身份、人數、去向、事由、車牌號、車型等情況,並承諾不得搭乘無關人員,蓋單位公章。

二是行車證及駕駛證複印件。

三是乘坐人身份證複印件。

四是載有醫院出具轉院手續病人或載有急需救治人員的非救護車,需額外提供轉院手續證明複印件或重病急需救治證明複印件。

2、持有省、市(州)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公函的人員車輛需提供:一是外地省級、市級防疫指揮部出具的公函,公函需註明通行人員身份、人數、去向、事由、車牌號、車型等情況,並加蓋公章。二是行車證及駕駛證複印件。三是乘坐人身份證複印件。

(三)申請程序

申請人根據要求提前準備相關申請材料,送市防疫指揮部交通工作組審核,審核通過後方可發放通行證或通行證明。通行證要註明通行車輛牌照、出行人數及姓名、出行時間及路線,並加蓋指揮部公章。其他特殊群體和個人出行,需要辦理通行手續的,按一事一議方式報請市指揮部交通工作組審核批准後實施。

受理辦證電話: 0714-6259690、0714-6259871

市內通勤車管控

(一)管控範圍

黃石市域內所有的通勤車輛。

(二)申請程序

需要辦理市內通行證的單位和企業,要向市指揮部交通工作組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同意後, 由交通工作組發放通行證,並註明通行路線和有效期限。

凡持有通行證的通勤車輛,通過各縣(市、區)自行封閉路段交通管控點時,經體溫檢測合格後登記放行。

(三)行駛要求

通勤車需持有市內通行證方可運行,車屬單位必須對車輛進行消毒,並張貼「已消毒」標識(消毒單位蓋章並註明消毒時間)。

駕駛員上崗前,車屬企業必須對其進行體溫檢測,並督促其保戴口罩,確保車輛、司機合格後方可行駛。消毒和防護用品由車屬單位予以保障。

(四)乘坐要求

乘坐通勤車的工作人員必須按要求佩戴口罩,並經工作單位體溫檢測合格後,方可上車。體溫檢測異常或不按要求佩戴口罩的人員不得上車,並由工作單位向防疫部門報告。

受理辦證電話: 0714-6259690、0714-6259871

應急運力調配

(一)適用範圍

黃石境內單位和企業因工作或生產經營需要調配應急運力(含通勤車),可向市指揮部交通工作組提出申請。應急運力的調配,優先保障水、電、油、氣等城市運行保障部門和醫療機構應急物資調運、人員出行。大冶市、陽新縣應急運力調配工作由其轄區指揮部統籌安持。

(二)申請程序

黃石城區需要應急運輸車輛保障的單位,應向市指揮部交通工作組提出書面申請,註明徵調事由及去向,經審批同意後,由交通工作組統一調派車輛,相關運輸費用由用車單位承擔。

(三)行駛要求

被徵調的應急車輛,車屬企業必須對車輛進行消毒,駕駛員必須佩戴口罩,且經體溫檢測合格後方可上崗,消毒和防護用品由車屬企業予以保障。被徵用車輛的隨車人員,必須穿戴口罩,且經體溫檢利合格,體溫檢測工作由徵用單位落實。

受理辦證電話: 0714-6259690、0714-6259871

請各位車主配合!

來源丨黃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Ho6G728B3uTiws8Kp-N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