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男子肇事逃逸
交警調查時還謊稱自己不知道
但是在證據面前
難以逃脫法律的制裁
7月19日7時10分,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五大隊指揮室接昆明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指令:「大板橋雲橋路中鐵電建重型有限公司路口,看到一個老人躺著路上,已通知120,請立即派員前往處理。」接報後,昆明交警五大隊指揮室立即指派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置。
民警到達事故現場後,經120急救中心人員確認,現場的老人已死亡(後經核實,該女性76歲),路面上僅有部分肇事車輛車體碎片,肇事車輛已逃逸。
通過勘查分析遺留在現場的肇事車輛車體碎片,民警認為碎片應為「台鈴」牌電動自行車碎片 。昆明交警五大隊立即安排警力進行案件調查,兵分三路,一路以現場為圓心3公里半徑範圍查找現場周邊路面是否有逃逸肇事車輛遺留的其餘碎片,一路查找監控視聽資料,一路攜帶現場肇事車輛遺留碎片到各大電動自行車銷售點核實肇事車輛品牌類型。
經調查,確定事故時間為7月19日5時56分許,且肇事車輛確定為「台鈴」牌電動自行車,經過對現場監控視聽材料分析,肇事車輛駕駛員極有可能是去附近單位企業上班的工作人員,且居住地應為現場附近,肇事車輛很有可能是由雲橋村內駛出。
為查緝肇事車輛,07月20日05時許,昆明交警五大隊安排警力到事故現場附近對過往車輛進行盤查,在與事發時間相同時間段,民警查緝到一輛「台鈴」牌電動自行車,民警對駕駛員李某某進行了相關詢問及信息收集登記,經分析研判,李某某駕駛的無號牌「台鈴」牌電動自行車嫌疑最大,因為其前端燈罩的破損程度及品牌銘牌缺失部分與現場遺留的車體碎片高度吻合,且李某某的出行路線及時間與案發時間及地點具有高度關聯性。
7月20日12時左右,民警對李某某進行了相關詢問,李某某表示不知道,其謊稱是在家中騎車不慎造成車輛受損。在偵查過程中,李某某停車位置附近路面的血跡及綠化帶內一沾有血跡的衛生紙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由此對附近綠化帶內進行了仔細勘查,逐一發現大量車體燈罩碎片。
在證據面前,李某某如實陳述了其在駕駛電動自行車上班過程中,行駛至雲橋路雲橋村附近路段時與行人發生碰撞,然後駕車逃離現場的事實經過,對駕駛電動自行車肇事後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昆明交警五大隊事故中隊民警岩曼塔提醒廣大駕駛員,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報警並保護現場,及時地搶救傷員,不要抱有僥倖心理,如果肇事逃逸,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何快速的找到我們?
關於我們
918雲南交通台,FM91.8雲南交通之聲官方微信公眾號。有效覆蓋120萬車主!雲南第一車主微信平台!你所關心的汽車路況,都在這裡!918雲南交通台,時時陪你在身邊!
商務合作,請聯繫手機/微信:19808826003 (添加請說明合作事項)
全程運營策劃:微霸科技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HPR3H2wBmyVoG_1Z5Mh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