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26日、27日,武平法院執行幹警以雷霆之勢直指執行「骨頭案」「釘子案」,對一賴再賴的被執行人給予一記重拳,兩天共拘留10名被執行人。
拒絕執行?司法拘留!
邱某、洪某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涉案借款本金14.7萬元及利息,執行立案後,武平法院向其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但邱某、洪某未主動履行,亦未向法院申報財產。執行幹警找到邱某、洪某,在告知了不履行還款義務的法律後果後仍舊不履行,決定對其二人實施司法拘留。對其他無償還意願的被執行人實施司法拘留,並送醫院體檢。
履行義務,提前解除拘留
肖某應支付某銀行信用卡透支本金1.1萬餘元及利息,經執行幹警多次催促後仍舊不履行還款義務,武平法院決定對其實施司法拘留。
在拘留所關押3天後,肖某積極籌措資金履行法律義務,武平法院決定解除對肖某的拘留。
強制搜查,賠償款當場付
鍾某在某公司上班時被攪拌機的葉片絞傷,經鑑定為工傷殘十級。社保中心將工傷保險相關費用發放至被執行人某公司的帳戶,但該公司一直不支付給鍾某,後經武平法院調解達成協議。
誰料,調解書生效後該公司仍不履行,案件執行過程中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鍾某某以外出等理由規避執行,法院遂決定對該公司的辦公場所進行搜查。在搜查過程中,鍾某某出現在搜查現場並當場付清所有賠償款。
今年以來,武平法院執行幹警認真落實24小時值班備勤制度,不定期開展突擊執行,晝夜不舍追擊失信被執行人,拘傳393人,司法拘留182人,有力震懾了規避執行的被執行人。
(通訊員 連影 鄒文鋒)